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5 10:3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政府网站(www.jinjiang.gov.cn)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中国·晋江”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工作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总商会大厦915,邮编:362200,电话:0595-8568164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晋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心工作,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本局各项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的信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传播渠道,创新公开载体,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质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规范格式登记,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按照《规定》并在时限内办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办结2件依申请公开。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主动公开文件纸质文档定期送交图书馆、档案馆,方便公众查阅。做好政务公开数据季度统计报送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全面提升数据开发利用水平。目前,我市政务信息系统均已托管至泉州市政务云平台,政务云平台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二是优化政务新媒体平台。根据实际需求对“晋江工信”微信公众号栏目进行优化升级,不断扩大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目前,公众号用户关注数达12816人,全年共推送文章1197篇,阅读人次达23.9万人次。三是深化媒体合作。分别和央广网福建频道、泉州晚报、晋江经济报、晋江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合作,及时发布、报道工信领域方针政策、工作动态、亮点成效和经验做法,全年累计刊登报道五十余篇。

      (五)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监督机制,提升政务公开领导水平。畅通监督和投诉渠道,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落实晋江市政务公开考核、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不够凸显,政策解读机制不够健全、解读形式单一等。

      2024年,我局将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和“晋江工信”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按规定时限公开政府信息,落实公开内容保障,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另一方面,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聚焦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文件,同步发布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提高政策解读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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