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3-2420-2024-00046
    • 备注/文号:晋工信〔2024〕129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9
    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依法划定110千伏湖龟前线等2条电力线路保护区的批复
    时间:2024-09-19 09:34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晋江市供电公司:

      你司上报的《关于湖池~龟山、湖池~东山T接宫前变110KV线路保护区划定的请示》(晋电发展〔2024〕106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规定,经现场核实,并在市政府网上信息公开专栏及我局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无异议,同意依法划定110千伏湖龟前线等2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具体如下: 

      一、110千伏湖龟前线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0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线路起点为晋江市内坑镇土垵村湖龟前线#1塔,终点为晋江市内坑镇土垵村110千伏宫前变电站,总长为0.298千米。

      二、110千伏湖东前线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0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线路起点为晋江市内坑镇土垵村湖东前线#1塔,终点为晋江市内坑镇土垵村110千伏宫前变电站,总长为0.306千米。

      请你司将划定结果在当地报纸(或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告知,并按规定要求做好标志牌制作、悬挂工作,及时报送标志牌设置进度。同时,要加强安全巡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   

      

     

    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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