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3-2420-2024-10041
- 发布机构: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6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园区标准化项目招商工作,加快签约企业转产落地,加速投产企业达产满产,全力释放园区标准化项目的产出效益。我办决定公开询价采购园区项目招商服务,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积极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园区项目招商服务
二、项目询价单位:晋江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采购预算:20万元/年
四、服务采购服务期限:2年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项目服务内容
1.策划、组织入园场景式招商、进园区促落地投产、进园区赋能服务等活动10场以上,收集、整理、编制园区项目相关招商图文资料,组织开展园区项目招商宣传,确保年度新增签约入园企业在100家以上。
2.每月至少跟进、梳理、汇总并及时更新一轮园区招商进度及运营情况,及时反馈汇总。
3.协助做好超100家人园企业业态审查监督,指导入园企业落实注册进园或固投纳统筹要求,并做好梳理汇总。
4.协助向上沟通对接泉州园区办,及时跟进季度及年度考评的要求,配合做好我市园区标准化季度、年度考评工作。
合同签订计算方法是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经过两个完整的年度周期后结束。服务内容完成时限按年度来计算,2个年度均需完成服务内容指标要求。
七、资格要求
1.被询价单位须具备产业园区咨询、招商服务或人力资源服务等相关资质;
2.被询价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被询价单位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4.被询价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被询价单位应在询价公告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的复印件(或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服务要求
1.在服务期内,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咨询等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和建议及时做出调整,必要时要派驻项目专人到甲方处开展服务工作,派驻服务人数不低于3人。
2.采购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报价文件要求
1.被询价单位应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以项目单价进行报价,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
2.报价金额应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及符合本项目要求产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
3.结算时总价不得超过采购方预算,项目验收合格后费用一次性支付。
十、提交材料清单
1.报价单(见附件),需用信封密封;
2.相关工作的项目证明材料或资质等相关佐证材料
3.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记录的复印件(或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在询价期间内报送至市园区办。
十一、询价时间
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3日(截止至3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十二、联系方式
晋江市园区办
电话:0595-82992102
地址: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三创园服务中心一楼市园区办
十三、监督渠道
询价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晋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晋江市园区办反映。
晋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0595-85665322
晋江市工信局办公室
电话:0595-85681641
晋江市园区办
电话:0595-82992102
附件:园区项目招商服务报价单
晋江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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