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 16:41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起草,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晋江市公安局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和平中路1

    电话:0595-82030027

    邮编:362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持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3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9条,政策解读类信息25条,人事类信息18条,职能机构类信息1条,年度报告类信息1条,其他信息1条。

    配合市政务公开中心保障完善九大主题及融合集成服务栏目内容,整理发布10项办理频率高、群众关切的政务服务事项,涉及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管理、户籍管理等;完善互动知识库,发布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户籍管理等方面互动问答信息16条。

    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出台的政策文件做到同步解读,积极转载上级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在线访谈、开展集中报道和进企业(学校、社区等)宣传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解读便民惠企政策措施,让群众“易理解、广受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答复等程序,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23年,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1件,涉及停车场备案、保安员人数、户籍管理、咨询投诉等方面,均按期、按规范答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造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和文件属性界定工作;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内容审核,严格落实保密管理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移交工作,2023年向市档案馆、图书馆送交主动公开文件65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打造集微博、微信、视频号为一体的晋江公安新媒体矩阵,2023年共发布微博4131条、微信1108条,及时回复网友求助、疑问等私信306条,通过晋江公安视频号发布视频171条;策划推出一批紧贴时事、形式新颖、感染力强的新媒体作品,如:邀请亚运会冠军、晋江市公安局“宣传大使”林超攀录制《冠军喊你来反诈》宣传视频;任贤齐、周传雄来晋江开演唱会期间邀请其录制反诈防骗提醒宣传视频。

    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在线访谈等形式,适时通报社会治安、交通管理、打击犯罪等方面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2023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开展在线访谈3次。

    强化线下宣传互动,通过举办“粉丝”进警营、“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警媒健步走等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反诈、禁毒等宣传,增加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进警民和谐关系,合力推进平安建设。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体系,明确相关警种部门责任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联络机制,加强各警种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问题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推动问题“清仓归零”。202344日,泉州市政府公开办主任黄宏斌带队到我局调研,充分肯定了我局作为晋江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所取得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66

    行政强制

    1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7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效率不高,部分工作人员因业务不熟悉等原因对一些群众关切的信息没有及时公开或公开的信息不够详尽、清晰,导致群众难以获得所需的信息;二是政策解读机制不够健全、解读形式单一,多以文字形式进行解读,较少运用图表、视频等形式,导致解读不够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流程及时限,加强与市政务公开中心沟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二是强化各警种部门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意识,各警种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并加强培训,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进一步落实政策解读机制,明确政策解读范畴、责任,积极运用图表、视频等形式加强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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