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29-2420-2026-00020
    • 备注/文号:晋公规〔2026〕2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30
    晋江市公安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较大排量摩托车实施夜间限行管理的通告
    时间:2026-10-30 08:21

      为有效降低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影响,保障广大市民夜间正常休息权益,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文明、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晋江市噪声污染防治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现决定对较大排量摩托车实施夜间限行管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发动机排量250ml(含)以上普通摩托车(无离合换挡式除外)。

      执行紧急公务、应急救援任务的军警执勤、消防救援、应急抢险、医疗救护等特种摩托车,不适用本限行规定。

      二、限行时间

      每日22:00至次日6:00。

      三、限行区域

      和平路--社马路--世纪大道--长兴路--晋宁路--双龙路--和平路,上述道路及合围范围内的所有道路。

      限行管控区域图示如下:

      四、管理事项

      限行时段内,禁止限行车辆在划定限行区域内道路上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强化路面巡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由晋江市公安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六、本通告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1月30日。

      晋江市公安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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