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2-0631-2025-00022
- 备注/文号:晋发改函〔2025〕14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8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商请审定安海镇第二安息堂收费标准的函》收悉。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骨灰楼堂价格管理,促进殡葬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及《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24号)等文件要求,参考周边地区骨灰寄存服务收费标准,并综合考虑安海镇第二安息堂实际后,现将骨灰寄存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核定安海镇第二安息堂骨灰寄存服务收费标准为45元/位·年,该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安海镇第二安息堂的相关优惠对象和范围请严格按照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贵局作为主管部门,应督促安海镇第二安息堂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安海镇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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