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6102-0610-2025-00004
- 备注/文号:晋发改〔2025〕6号
- 发布机构: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2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晋江市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
晋江市殡葬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精神,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府定价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存放(冷藏72小时内)、遗体火化、骨灰暂时寄存等4项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项目。具体收费项目名称及收费标准见附件1。
(二)殡葬延伸服务收费。包括遗体寄存(冷藏超过72小时)、吊唁设施及设备租用等2项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殡葬服务单位可视情况下浮不限。具体收费项目名称及收费标准见附件2。
(三)公墓收费、公墓维护管理费。只含由财政资金和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经市民政局批准后报市发改局按照法定程序核定收费标准。
二、除上述3类殡葬服务收费事项外,其他殡葬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主制定。
三、殡葬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自愿的原则。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合格的服务和商品,在实施服务和收费前应向群众提供服务清单(手册),说明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由殡葬用户自愿选择,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四、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公示制度的规定,在殡葬服务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殡葬服务项目、殡葬用品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殡葬相关费用减免政策的具体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晋江市经济发展局关于核定晋江市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晋经发〔2009〕208号)文件同时废止。执行期间若上级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1.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2.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收费标准 |
项目说明 |
||
|
一 |
遗体接运 (含抬尸、消毒) |
收接尸 |
外出 |
元/具 |
100 |
包含搬抬遗体到接运车辆上 |
|
馆内 |
40 |
殡仪馆内接尸,包含馆内二道运输 |
||||
|
运尸费 |
元/具.趟(往返各一次) |
100 |
按区域收费:青阳、罗山、梅岭、西园、新塘、灵源、陈埭、西滨 |
|||
|
130 |
按区域收费:池店、紫帽、磁灶、内坑、安海、永和、东石、龙湖、英林、金井、深沪 |
|||||
|
二 |
遗体存放 (冷藏72小时内) |
电冰棺租金 |
元/具.天 |
80 |
起讫时间:冰棺送达时间至遗体到达殡仪馆时间,每24小时按80元/具收费,不足24小时的按24小时计 |
|
|
三 |
遗体火化 |
12岁周岁以上 |
元/具 |
300 |
||
|
12岁周岁以下(含) |
160 |
|||||
|
骸骨 |
50 |
|||||
|
四 |
骨灰暂时寄存 |
元/个.年 |
30-90 |
不足1年的按1年计 |
||
附件2
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
项目说明 |
||
|
一 |
遗体存放 (冷藏超过72小时) |
尸体冰冻 |
元/具.天 |
50 |
指存放殡仪馆冷冻库(包括寄存费用),每24小时按最高50元/具收费,不足24小时的按24小时计 |
|
|
电冰棺租金 |
元/具.天 |
80 |
遗体冷藏超过72小时后,每24小时按最高80元/具收费,不足24小时的按24小时计 |
|||
|
二 |
吊唁设施及设备租用 |
灵堂场租 |
大悼念堂 |
元/小时 |
15 |
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
|
宏福中厅 |
10 |
|||||
|
永安小厅 |
8 |
|||||
|
遗体告别仪式场租 |
大悼念堂 |
元/场次 |
300 |
|||
|
宏福中厅 |
150 |
|||||
|
永安小厅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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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江市政府办、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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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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