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5 17:27
     

    晋江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起草,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 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jiang.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晋江市财政局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新华街495号八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85681366

    传真号码:0595—85681560

    邮政编码:3622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晋江市财政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财政重点工作深度融合,立足财政职能,聚焦预算管理、财政收支、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以提升财政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为核心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系统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提升财政工作公信力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晋江市财政局全年制作政府信息309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信息67条,依申请公开57条。 发布行政处罚6条,其中政府采购类2条,财会监管类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共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及时办理。其中,3件为本部门掌握信息,已按申请人要求,将所申请政府信息邮寄给申请人;1件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已书面回复申请人。2025年未出现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办件,未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同时,定期开展信息清理与更新工作,对失效、已过时信息及时调整,保障信息的时效性与权威性,有力支撑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我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阵地,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预决算、政府采购及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情况等重要财政信息,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专区建设,在局801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区,配备信息公开计算机,供来局办事群众查阅。此外,主动向“晋江政务”公众号推送财政金融相关资讯,前移宣传窗口,2025年共被“晋江政务”采纳6条资讯,其中1条被同步推送至“泉州政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中,我局构建了严格规范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信息从起草到公开,历经科室负责人初审、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复审、分管领导终审,层层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合规。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加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向政务新媒体平台供稿的积极性与内容的适配性有待加强;二是政民互动渠道的深度与实效有待拓展。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深化政务新媒体协同机制,深挖财政金融相关优质信息,同步推送至“晋江政务”公众号,提升财政声音传播力;二是构建常态化政民互动机制,有计划地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开展线上问卷调查、民意征集等政民互动活动,并从中梳理公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将其作为优化政策制定、改进财政管理的重要参考,形成“倾听民意—回应诉求—改进工作”的良性循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晋江市财政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晋江市财政局

                                       202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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