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执函〔2026〕151号关于晋江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45069号提案的答复函
晋城执函〔2026〕151号关于晋江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45069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6-06-15 09:24 浏览量:
     关于晋江市政协十四届次会议

    145069号提案的答复函

     

    洪祖生委员:

    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加强对路边摊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紧扣您提出的疏堵结合设置便民摊点、强化规范管理两大建议,结合《2026年晋江市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立足我市实际,以现有规范夜市为抓手,抓实便民摊点布局,强化多维度管理管控,切实解决路边摊占道扰民、秩序混乱等问题,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坚持疏堵结合,抓实便民摊点科学布局与规范管控

    我市以青阳阳光夜市、宝龙广场夜市,梅岭五店市、凤凰城夜市等成熟点位为核心,做优固定规范摊点,严管流动占道经营,真正实现有固定场所、有明确边界。在规范疏导方面,对青阳阳光夜市实行社区主导、专业运营模式,由社区成立管理小组,配套专业巡查、安保、卫生队伍,每日开展经营秩序、环境卫生巡查,统一配置垃圾收集、油烟净化等设施,保障夜市规范运营;青阳宝龙广场夜市划定专属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段为18:00至次日0时,对入驻摊主统一登记、规范摊位摆放与经营边界。梅岭五店市、凤凰城夜市结合文旅特色与商圈特点,设置文创、特色小食等业态摊点,同步划定经营蓝线,严禁超范围占道。在严格管控方面,将主城区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周边200米范围列为禁摆区,重点开展校园周边、交通要道流动摊贩整治,联合镇街、交警等部门对陈埭鞋都路、乌桥头等占道经营高发路段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劝阻流动摆摊行为,保障道路通行与市容整洁。

    二、强化全维度管理,健全路边摊常态化管控机制

    针对路边摊管理规范需求,我市从准入备案、日常监管、协同联动三方面抓实管理,让摊点经营有规可守、有管可循。一是实行摊点登记备案管理,对阳光夜市、宝龙广场夜市、五店市等固定规范摊点的摊主,统一办理备案手续,食品类摊主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实现规范摊点备案全覆盖。二是落实常态化巡查管控,依托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管理体系,对各规范夜市实行定人、定点、定时段巡查,督促摊主做好经营区域卫生保洁,做到人走场清,同时对禁摆区开展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并劝阻流动占道摆摊行为。三是深化多部门协同联动,联合市场监管、卫健、交警等部门,对各夜市摊点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核查食品经营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油烟净化设备使用等情况,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联合教育、镇街开展专项整治,形成监管合力。同时,畅通晋情拍平台,及时处置路边摊占道扰民、环境脏乱等问题,做到接诉即办,切实回应群众诉求。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落实您的提案建议,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一步优化现有规范夜市管理,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在保留城市烟火气、保障民生需求的同时,持续提升城市市容环境与管理精细化水平。

     

    附件:关于第145069号提案答复意见办理清单

    主要领导:丁锦鸿
    分管领导:黄世军
    经办人员:陈炳坤
    联系电话:85512319

     

    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202662    

    附件

    关于第145069号提案答复意见办理清单

    洪祖生委员:

    145069号《关于合理规划加强对路边摊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一

    坚持疏堵结合,合理设置集中便民服务摊点。

    已完成事项

    规范运营青阳阳光夜市、宝龙广场夜市,梅岭五店市、凤凰城夜市等固定摊点,配套完善保洁、油烟净化等设施;划定主城区重点区域为禁摆区,联合多部门对陈埭鞋都路等路段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已开展事项(开展中)

     

    无法落实事项

    原因

     

    建议二

    强化管理,管理规范。

    已完成事项

    对固定规范摊点摊主实行登记备案管理,食品类摊主核查健康证明;落实三级联动巡查机制,对夜市及禁摆区开展常态化巡查;联合市监、卫健、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处置相关诉求。

    已开展事项(开展中)

     

    无法落实事项

    原因

     

    补充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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