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灵函〔2026〕14号
答复类型:B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关于晋江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111号建议的答复函
市卫健局:
民盟晋江市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医药传承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协办情况答复如下:
灵源街道将全力支持和配合上级部门关于我市中医药传承发展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深化中医药氛围,探索灵源万应茶非遗项目的新动能,多举措推动中医药的传承发展。
附件:关于第111号提案答复意见办理清单
主要领导:苏孙慰
分管领导:蔡艳红
经办人员:苏华容
联系电话:13799231700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24日
附件
关于第111号提案答复意见办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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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局: 第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医药传承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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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一 |
(一)建立非遗技艺活态保护体系。针对灵源万应茶等传统医药非遗项目,组建由传承人、中医药专家、文化学者构成的保护委员会,系统梳理600余年传承脉络与59味药材配伍秘方,建立数字化档案库,运用3D扫描、高清影像等技术记录传统炮制工艺。设立非遗传承专项基金,对国家级、省级、晋江市级传统医药非遗项目分别给予年度持续性补助,弥补现有一次性奖励政策的不足,重点支持技艺传承、秘方保护及假冒伪劣产品打击。 (二)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矩阵。升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将灵源寺中医药文化体验区与灵源药业生产基地整合,打造集“参观研学、技艺体验、健康养生”于一体的省级示范基地,按实际投入给予财政补助。常态化开展“中医药六进”活动,结合中小学劳动教育开设中医药科普课程,编写融入闽南地域特色的校本教材,通过辨识草药、制作药茶等实践活动培育青少年传承兴趣。每年举办“晋江中医药文化节”,展示非遗技艺、中医义诊、养生食疗等内容,增强市民文化认同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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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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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展事项 (开展中) |
针对建立非遗技艺活态保护体系、打造中医文化传播矩阵相关工作建议,灵源街道高度重视。一是创建符合灵源特色的中医药研学活动。以晋江市灵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研学活动为试点,结合灵源万应茶的制作工艺,加强灵源辖区内儿童对中医药的启蒙;二是建立中医文化展示区弘扬中医药文化。如晋江市灵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设立中药展示柜、中医适宜技术宣传板、宣传三折页柜等措施,打造中医药氛围;三是以学校为平台推进灵源万应茶的普及,如通过学习灵源万应茶相关的童谣、闽南五色话,提升青少年对灵源非遗项目的兴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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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落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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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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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二 |
(一)完善师承教育与院校合作机制。深化与福建中医药大学等高校合作,落实中医药健康管理研究院建设,构建“产、学、教、研、医”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扩大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覆盖面,对国家级、省级指导老师所在单位提高补助标准,鼓励高年资中医师带徒授艺,将带徒成效与职称晋升、绩效分配直接挂钩。实施“青年中医师培育计划”,通过学术交流、临床轮训、科研立项等方式,加速青年人才成长,在中医药学会青年委员分会基础上设立专项培养基金。 (二)优化人才激励与保障政策。细化中医师绩效分配倾斜政策,明确中医辨证论治费、中药处方补助的发放标准与监管机制,确保基层中医师待遇不低于同级别西医师。完善职称晋升加分细则,将非遗技艺传承、中医药科普推广等纳入加分项,对连续5年以上服务基层的中医师给予晋升优先待遇。建立中医药人才“引进+回流”机制,针对晋江籍中医药专业毕业生返乡就业给予安家补贴,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提供科研启动资金与项目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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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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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展事项 (开展中) |
针对完善师承教育与院校合作机制、优化人才激励与保障政策的相关建议,一是积极鼓励晋江市灵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报名参加师承培养,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并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目前已有2人参加晋江名中医传承;二是贯彻落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办规〔2023〕8号)文精神,将中医辨证论治费分配给相应中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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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落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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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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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三 |
(一)促进中医药与健康产业深度融合。依托灵源山丰富的药用植被资源,支持建设标准化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扩大补助范围,对20亩以下特色品种种植给予梯度补贴,鼓励发展“林下种植+观光采摘”模式。推动中药制剂研发创新,支持市中医院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建设,加快中医协定处方推广,对疗效显著的院内制剂给予市场转化补贴。培育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鼓励发展中医养生、康复理疗、药膳食疗等项目,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养老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备服务内容。 (二)强化科技创新与品牌保护。支持中医药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在保留灵源万应茶传统工艺核心的基础上,研发袋泡茶、罐装饮料等新型剂型,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建立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整合市场监管、卫健、文旅等部门力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维护“中华老字号”品牌声誉。鼓励企业参与制定中医药地方标准,推动灵源万应茶等特色产品纳入国家中药品种保护目录,支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提升品牌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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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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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展事项 (开展中) |
灵源街道积极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为宣传渠道,借助群众对“传统二十四节气”文化的认知,在“传统二十四节气”的每个节点宣传相应的药膳食疗及养生知识,满足群众的健康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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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落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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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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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四 |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由市政府牵头,卫健、文旅、财政、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中医药传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各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间节点。将中医药传承发展纳入各镇(街道)绩效考核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财政资金配置,设立中医药传承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非遗保护、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产业创新等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引导企业、商会、乡贤设立中医药公益基金,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强化监督评估。制定中医药传承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与量化指标,定期开展专项评估与督查。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通过问卷调查、公众评议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数据统计与动态监测,全面掌握中医药传承发展现状,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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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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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展事项 (开展中) |
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中医院传承工作,统筹推进各项任务,加大对辖区相关企业的支持力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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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落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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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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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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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晋江市灵源街道党政办 2026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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