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办〔2025〕178号晋江市教育局关于晋江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32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5-12-17 01:08 浏览量:

      晋教办〔2025〕178号

      答复类型:A

      晋江市教育局关于晋江市政协十四届四次

      会议第132号提案的答复函

      政协内坑联络组:

      您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规划公办幼儿园托班布局的建议

      予以采纳。2024年出台《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政办规〔2024〕2号),提出“完善规划布局,明确结合托育服务设施数量、结构需求,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医疗卫生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确定与本地区人口结构、婴幼儿数量相适应的托育服务设施规模和布局,要合理布局托育机构设施和场地,并与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相协调。”的措施。

      二、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

      予以采纳。市教育局始终重视幼儿园师资培养:一是推动中职学校开设幼儿保育专业。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要求,我市华侨职业中专、安海职业中专、晋兴职业中专等3所中职学校开设幼儿保育专业,并配套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课程。2024年3校共招收537名幼儿保育专业学生,为婴幼儿照护服务领域储备专业师资。二是常态化开展早教师资培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精神,建立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机制和过程考核机制,我局联合妇幼保健院、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每年开展两次幼儿园(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育婴师职业资格等培训,通过示范课、讲座、跟班学习等形式,全面提升全市早教教师的专业能力,提升托育机构卫生保健水平和服务技能。三是大力补充优质师资。通过全省统一招聘、赴高校专项招聘、研究生专项招聘、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等多种方式补充编内教师,并将招聘名额倾斜支持学前教育。2022年以来共提供558名编制用于招聘幼儿园编内教师,2024年秋季共招聘公办教师142名。

      三、关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办幼儿园利用率的建议。

      予以采纳。市教育局始终重视托幼一体服务建设,制定托育服务规划建设目标,以人口密集、托育需求量较大的市区为发展试点,逐步向各镇(街道)全面推开普惠托育建设。2024年春季,第二实验幼儿园、晋江市第三实验幼儿园等多家公(民)办幼儿园利用现有场地资源,向下延伸开展2-3岁婴幼儿教育试点,开设早教班、亲子班等。2024年秋季,我局进一步整合幼儿园闲置资源,批复29所幼儿园开设托育班,共计54个班级,新增托位1080个。

      四、关于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公办幼儿园托班发展的建议

      予以采纳。2022年财政投入200万元,在10个托育机构空白镇(街道)建设普惠托育试点,并纳入为民办实事的项目超前完成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镇(街道)全覆盖。2024年积极参与泉州市“泉享托”普惠托育示范项目,各级财政共投入905万元给予补助。根据《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市委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备案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把签订普惠协议的公办幼儿园托班列入运营补助机构,对达到条件的机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托育机构运营补助。

      五、关于完善监管机制,确保服务质量的建议

      予以采纳。市教育局协同卫健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管。一是健全专业指导网络。依托市妇幼保健院成立市级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建立市、镇、村三级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定期对托育机构开展卫生保健检查与指导,并围绕婴幼儿营养喂养、生长发育、心理行为等提供健康宣教和咨询服务。二是强化服务与培训支持。协同卫健定期召开机构负责人座谈会,针对性解决发展诉求。针对师资培训资源不足问题,联动人社部门及专业培训机构开展育婴师、早教师等技能培训。每年依托市妇幼保健院组织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专题培训,有针对性的对未持证保健员进行系统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三是完善督导监管机制。严格执行三级督导制度(市、镇、园),通过随机抽查、家长满意度调查(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等方式强化质量监管,确保托育服务规范有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托育服务提质扩容,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主要领导:施嘉奕

      分管领导:吴森森

      经办人员:黄  茵

      联系电话:85682803

      附件:关于第132号提案答复意见办理清单

      晋江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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