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江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函(关于加快完善我市社区老年食堂福利监督机制的建议)
时间:2025-05-23 18:35 浏览量:

    晋政民函〔2025〕111号

    答复类型:A 

    关于晋江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函

    九三学社晋江市基层委: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我市社区老年食堂福利监督机制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从2021年起,建设长者食堂纳入各级为民办实事项目,依托现有的养老机构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逐年建设具有供餐、配餐、助餐功能的长者食堂,始终突出长者食堂的公益性属性,给予每个长者食堂30万元建设补助,解决城乡老年人特别是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晋江市高度重视老年助餐这件关键小事、民生大事,立足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运营、高品质服务,以创新“长者食堂+”模式为抓手,聚合多方资源共同参与,逐步形成“个人出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公益助一点”运营机制,构建起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把“关键小事”办成“民生大事”,更多老年人享受到“舌尖上的幸福”。目前,全市建成食堂43个,覆盖全市所有镇(街道),日均服务达到4500余人次。

      一、针对“优化福利补贴”的建议。一是市场反哺运营。通过“政府+市场”模式,引入养老服务企业进驻运营长者食堂,提供“市场化”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助老用餐服务。在运营中通过市场让利反哺公益,兼顾老年人就餐需求和企业餐饮服务利益,如池店镇状元里社区长者食堂、梅岭街道竹园社区长者食堂通过让利反哺老人,为社区60岁以上老人和环卫工人、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提供优惠套餐,为行动不便和特殊困难老人免费配送。二是村集体公益自营。村集体经济独立招聘用工并运营长者食堂。在村级集体经济和慈善资金的共同支撑下自筹自营,自主服务,公益性质更为鲜明,如金井镇石圳村长者食堂自运营开始便成立“石圳长者专项资金”,专用于长者食堂的运营,60-69岁老人每餐补贴2元,70-79岁老人每餐补贴4元,80岁以上老人每餐补贴6元。2022年以来,累计吸引公益资金投入超200万元。三是社会组织助力运营。以“政府+社会”模式,社区对接公益社会组织,在运营中引入志愿服务力量,开展多种类型的助老活动进行爱心传递,如罗山街道兰峰社区长者食堂链接老年大学的公益活动资源,延伸食堂的功能,探索“长者食堂+学堂+健康堂”的模式。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长者食堂年开展活动近百场,服务6000余人次。四是相关政策支持。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通知》,2025年,我市将遴选10个具有一定服务规模、运营相对稳定成熟的长者食堂进行补助提升,主要根据服务规模、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可持续运营能力等情况,支持“扶得起、口碑好、开得久”的长者食堂(应具备现场烹饪、堂食和送餐上门等服务功能),确定为补助点位的长者食堂,按照每个1.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针对“完善制度落实强度与力度”的建议。一是严格统一标准。严格执行“四区八有”建设标准,按照要求配置适老化桌椅、进行无障碍改造;由市民政局统一设计标识logo,统一规范名称,统一制发长者食堂铭牌,打造具有“晋江特色”的长者食堂视觉形象,建设完成后由市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验收。二是实行统一监督。实行“三定两公开”(定服务项目、定服务内容、定收费标准;公开当日采购明细、公开老年人优惠价格)制度管理,配齐运营管理团队,显著位置张贴投诉电话和居民意见簿,畅通投诉渠道。我市督促各长者食堂均达到明厨亮灶要求,且装有互联网监控设备,接入“食安系统”监管平台,接受公众监督,对违规情况进行通报;各长者食堂落实“一品一码”追溯管理措施,要求及时上传追溯信息至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确保食材来源可查、可控、可溯,着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三是常态化开展培训和检查。在日常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上,我市对各长者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全覆盖体系评查,主要从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留样规范、安全生产、消防演练、老人满意度等方面开展,形成问题清单,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台账。依托重要时间节点和宣传日,通过设点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5场次,召开食品安全集中培训1次、入户宣传培训9次,培训人员80多人次、宣传覆盖人员近300人次,提升助餐服务品质,切实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食有所安,老有所乐。下一步,晋江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制度,引导全市长者食堂规范化、持续化运营,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延伸拓展长者食堂的功能,探索“食堂+学堂+健康堂”模式,让老人既暖胃又暖心,守护“家门口”的幸福“食”光。

      附件:关于第76号提案答复意见办理清单

      主要领导:周先进

      分管领导:黄英瑜

      经办人员:邹琴

      联系电话:82859394  

      晋江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3日

    附件

      关于第76号提案答复意见办理清单

    九三学社晋江市基层委:

    第76号《关于加快完善我市社区老年食堂福利监督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一

    优化福利补贴广度与深度。(一)提升补贴力度。就餐补贴标准可因人制宜,适当提高。例如,将普通老年人的每餐补贴提高至8元左右,重点保障人群的每餐补贴提高至20元左右。探索建立动态补贴调整机制,根据物价水平、居民收入等因素适时调整补贴标准,确保补贴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助餐点补助可根据助残地就餐人流情况适当提高或降低补贴,以保障助餐点良性运营。(二)拓展补贴方式。设立助餐专项基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接受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多渠道捐赠,用于奖励优质老年助餐点的运营和补贴老年人的就餐费用。丰富就餐补贴形式。比如,发放助餐消费券、设置当日免费菜品、开展节日折扣等,老年人可以灵活选择,并真正得到实惠。(三)丰富补贴内容。加强对助餐点运营的奖励性补贴,鼓励优质助餐经营。如,对采购优质食材、改善厨房设备、优化服务水平等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牵线医疗机构,为助餐点做定期培训,提供老年人饮食咨询和指导。

    已完成事项

    针对“优化福利补贴”的建议。一是市场反哺运营。通过“政府+市场”模式,引入养老服务企业进驻运营长者食堂,提供“市场化”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助老用餐服务。在运营中通过市场让利反哺公益,兼顾老年人就餐需求和企业餐饮服务利益,如池店镇状元里社区长者食堂、梅岭街道竹园社区长者食堂通过让利反哺老人,为社区60岁以上老人和环卫工人、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提供优惠套餐,为行动不便和特殊困难老人免费配送。二是村集体公益自营。村集体经济独立招聘用工并运营长者食堂。在村级集体经济和慈善资金的共同支撑下自筹自营,自主服务,公益性质更为鲜明,如金井镇石圳村长者食堂自运营开始便成立“石圳长者专项资金”,专用于长者食堂的运营,60-69岁老人每餐补贴2元,70-79岁老人每餐补贴4元,80岁以上老人每餐补贴6元。2022年以来,累计吸引公益资金投入超200万元。三是社会组织助力运营。以“政府+社会”模式,社区对接公益社会组织,在运营中引入志愿服务力量,开展多种类型的助老活动进行爱心传递,如罗山街道兰峰社区长者食堂链接老年大学的公益活动资源,延伸食堂的功能,探索“长者食堂+学堂+健康堂”的模式。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长者食堂年开展活动近百场,服务6000余人次。四是相关政策支持。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通知》,2025年,我市将遴选10个具有一定服务规模、运营相对稳定成熟的长者食堂进行补助提升,主要根据服务规模、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可持续运营能力等情况,支持“扶得起、口碑好、开得久”的长者食堂(应具备现场烹饪、堂食和送餐上门等服务功能),确定为补助点位的长者食堂,按照每个1.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已完成事项(开展中)

     

    无法落实事项

     

    原因

     

    建议二

    二是完善制度落实强度与力度。(一)质量监督体系。一是成立专门的质量及安全监督小组。由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社区代表等组成,定期对助餐点的食材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进行检查,确保食材新鲜、卫生,烹饪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二是建立食材追溯制度。要求老年食堂及助餐点落实留样制度,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追溯和处理。三是加强对助餐点厨房设备和环境卫生的检查,确保厨房设施符合卫生要求,环境整洁干净。后厨作业区统一安装视频监控,并纳入“食安晋江智慧监管平台”,接受公众监督。(二)服务监督机制。一是制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包括送餐及时性、工作人员态度、就餐环境舒适度等方面。定期收集老年人对助餐点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对服务质量好的助餐点给予表彰和奖励,如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等,激励助餐点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在助餐点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方便老年人和社会公众对助餐点的服务进行监督。(三)安全监督机制。一是成立质量及安全监督小组,定期监督安全设施的完善及落实,包括但不限于老年扶手、防滑垫、防撞条等。二是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对不同安全事件进行分析并做出处理流程,比如老年人晕倒、进食过程中食物误入气道、发生火灾等。将此预案处理流程列入员工入职培训的必要内容,定期进行演练。三是明确老年食堂的安全事故负责范围,并制定海报,贴放与餐厅内醒目的位置。必要时可以要求老年人在“老年食堂”首次就餐时签订协议,明确“老年食堂”用餐外的安全责任。

    已完成事项

    针对“完善制度落实强度与力度”的建议。一是严格统一标准。严格执行“四区八有”建设标准,按照要求配置适老化桌椅、进行无障碍改造;由市民政局统一设计标识logo,统一规范名称,统一制发长者食堂铭牌,打造具有“晋江特色”的长者食堂视觉形象,建设完成后由市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验收。二是实行统一监督。实行“三定两公开”(定服务项目、定服务内容、定收费标准;公开当日采购明细、公开老年人优惠价格)制度管理,配齐运营管理团队,显著位置张贴投诉电话和居民意见簿,畅通投诉渠道。我市督促各长者食堂均达到明厨亮灶要求,且装有互联网监控设备,接入“食安系统”监管平台,接受公众监督,对违规情况进行通报;各长者食堂落实“一品一码”追溯管理措施,要求及时上传追溯信息至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确保食材来源可查、可控、可溯,着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三是常态化开展培训和检查。在日常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上,我市对各长者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全覆盖体系评查,主要从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留样规范、安全生产、消防演练、老人满意度等方面开展,形成问题清单,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台账。依托重要时间节点和宣传日,通过设点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5场次,召开食品安全集中培训1次、入户宣传培训9次,培训人员80多人次、宣传覆盖人员近300人次,提升助餐服务品质,切实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已完成事项(开展中)

     

    无法落实事项

     

    原因

     

    建议三

     

    已完成事项

     

    已完成事项(开展中)

     

    无法落实事项

     

    原因

     

    建议四

     

    已完成事项

     

    已完成事项(开展中)

     

    无法落实事项

     

    原因

     

    补充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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