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江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3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答复函
时间:2025-04-28 18:30 浏览量:

    晋政民函〔2025〕97号

    答复类型:A

    关于晋江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3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答复函

    市卫健局:

      许启明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管理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工作职能,现将协办意见函复如下:

      心理健康是全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社会各界协同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我局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部门,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登记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心理健康有关社会组织发展,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在社会组织申请成立登记、章程核准时,按照明确、清晰、聚焦主业的原则加强名称审核、业务范围审定,强化对从业人员、活动场所及章程的审核,符合条件的依法进行登记。目前,我市未登记专门从事心理健康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

      二、健全完善内部治理。加强对心理健康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支持市心理健康协会加强能力建设,持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治理、提高服务能力,为发挥作用奠定基础,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加强行业自律、提供决策咨询、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行业管理,伸进行业发展中的作用。

      三、强化综合监管力度。建立由民政牵头,财政、税务、审计、公安等部门参加的社会组织资金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综合监管中的作用,共享执法信息,加强部门联合惩戒。运用年报、双随机抽查、等级评估、行政处罚等措施,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关于第235号提案答复意见办理清单

      主要领导:周先进

      分管领导:郭亨利

      经办人员:王尚严

      联系电话:85619394

      晋江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关于第235号提案答复意见办理清单

    第235号《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一

    积极探索建立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民政、卫健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联合执法机制;依靠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及时了解市场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创造条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通过多种渠道,共同推进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运转。

    已完成事项

    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综合监管中的作用,共享执法信息,加强部门联合惩戒。

    已开展事项(开展中)

     

    无法落实事项

     

    原因

     

    建议二

    加大对晋江市心理健康协会的支持力度,壮大行业协会专兼职人员队伍、构建功能完善的组织结构、积极吸纳新的会员单位,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开展专业人员能力培训、参与制订地方性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构建完善继续教育培训体系等工作。

    已完成事项

    支持市心理健康协会加强能力建设,持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治理、提高服务能力,为发挥作用奠定基础,

    已开展事项(开展中)

     

    无法落实事项

     

    原因

     

    补充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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