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执函〔2026〕152号关于晋江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晋城执函〔2026〕152号关于晋江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6-06-19 09:04 浏览量:
     关于晋江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2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黄进苹、庄伏龙等2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居民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特别是厨余垃圾精细化处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协同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将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纳入物业管理精细化考评核心内容,出台《晋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精细化考评方案2026版)》,重点围绕公共设施保洁、保洁设备配备、垃圾收集点管理、垃圾清运规范等日常工作开展考评,以考评倒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同时,压实物业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信用约束,将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配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行为,纳入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相关违规企业记入不良信息,并核扣信用分2分。

    二、深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一方面,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楼栋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现有宣传阵地,常态化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分类标准和相关政策,让分类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居民主动参与、规范投放。另一方面,打造社区宣教基地,丰富居民小区宣教形式,提升宣教实效。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小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聚焦居民日常生活场景普及分类知识,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推动群众分类习惯养成。此外,推动“政校社”联动向纵深发展,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中小学实践课程,通过学生带动家庭参与分类,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完善设施建设,筑牢分类基础。一是会同住建局、教育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园林绿化局、水利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晋江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暂行办法》,将小区配套环卫设施建设情况纳入综合验收内容,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标准化垃圾分类亭,从源头规范配套垃圾分类设施。同时进一步完善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布局,2026年计划新建一批“十有”垃圾分类亭;二是制定《晋江市主次干道两侧及小区垃圾收集设施撤桶并点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小区零星垃圾容器撤桶并点工作,优化垃圾投放点布局,提升源头分类质量。此外,明确小区物业管理责任,要求物业落实专人引导、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分类设施整洁完好、正常使用,杜绝混装混运现象,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推行积分激励、回收补贴机制,配置智能分类设备,提升居民参与积极性。

    四、优化收运体系,提升精细化水平。我市于202410月完成全市厨余垃圾收运新一轮招标采购工作,确定由瀚蓝(厦门)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承担全市厨余垃圾统一收运工作,实现厨余垃圾收运专业化、规范化。同时创新开展居民小区餐厨垃圾收运试点,在御龙湾、满堂红、凯撒岛、湖心岛四个小区的8个点位先行先试,探索构建适配小区场景的精细化收运模式。2026年,我市将持续深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厨余垃圾收运量。

    下一步,我市将以您们的提案为契机,总结工作经验,补齐工作短板,持续强化协同治理,优化工作举措,不断推进居民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厨余垃圾精细化处理工作提质增效,为晋江城市高质量发展筑牢环境卫生根基。

     

    主要领导:丁锦鸿

    分管领导:黄世军

    经办人员:陈炳坤

    联系电话:85512319

     

    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202663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