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吴敬章、吴志明、吴明星、吴顺金、陈清沛、陈遵义等六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保障村(社区)环卫保洁资金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统筹多种模式。我市已构建形成多元适配、因地制宜的村(社区)环卫保洁管理体系,现有授权国企运营、镇级统一采购、村级自行采购、村级自聘保洁公司(保洁工人)等多种模式共存。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结合辖区人口规模、经济水平、作业体量、管理条件等实际,依规择优选用适配的保洁运营模式。我局将持续加强业务指导,结合村(社区)保洁作业需求,进一步优化人员岗位和作业车辆配置,科学规划作业时段,提升管理实效和作业效率,夯实常态化保洁工作基础。
二、强化经费保障。市财政充分保障环卫保洁经费,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城乡环卫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提供坚实支撑。2026年,市级环卫保洁支出预算已达3.3亿元,其中村(社区)环卫保洁的补助经费7460万元,实行市、镇、村三级分担,即按户籍人口数80元/人·年标准计算,市财政补助40元/人·年,镇、村两级承担不少于40元/人·年(镇级承担不少于20元/人·年),流动人口给予20元/人·年资金补助;此外,市级道路属地保洁管理经费安排5770万元,其中磁灶镇辖区内涉及双龙路、陶城路、火车站连接线等市级道路,保洁面积60.16万平方米,补助经费274万元。市财政的有力支持,有效缓解了属地及村(社区)环卫保洁经费不足的困难。
三是优化征收机制。为拓宽环卫经费筹措渠道、破解垃圾处理费征收难、缴费积极性低、征收缺口大等困境,我市于2023年6月15日正式印发《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晋政办规〔2023〕5号),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自2023年7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市区六个街道委托市自来水公司实现垃圾处理费与自来水费同步征收,各镇、经济开发区按照征收标准,结合辖区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征收工作,所有征收款项全部专项用于环卫保洁支出,专款专用。从征收两年多以来的效果来看,委托自来水征收是主流、高效的征收方式,我局将加强沟通指导,建议各镇积极推动建立委托自来水公司随水费同步征收机制,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减轻镇、村两级财政负担。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聚焦全市各村(社区)环卫保洁工作的实际困难和核心诉求,进一步强化环卫业务精准指导,不断健全优化城乡环卫保洁长效机制,稳步推进资金补助优化、征收机制完善等重点工作。同时,加强与市财政、属地等单位的协同联动,共同构建科学合理、精准适配、动态调整的环卫经费补助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全市城乡环卫保洁工作水平,共同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主要领导:丁锦鸿
分管领导:黄世军
经办人员:吴晓君
联系电话:15980033567
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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