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江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77号建议的答复函
郑英奇、柯阿小等2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新城路及纵一路纳入市政统一管养的建议》(第77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主办,协办单位包括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及新塘街道办事处。现将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概述
您们提出将新城路及纵一路的保洁、绿化及日常养护工作纳入市级统一管养体系,由市级相关专业部门统筹负责,实现管理标准、经费保障、人员队伍统一,确保管护质量与长效运维。该建议对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增强民生服务功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充分体现了您们心系发展的责任意识和关注民生的履职担当。我局高度重视该建议的办理工作,会同各协办单位认真研究,结合现行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二、具体办理情况
(一)道路管养方面
根据晋政办〔2024〕22号文件中“街道范围内道路红线宽度20米(不含)以上的城市道路的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应急处置等具体事项职责由市级承担”的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对新城路及纵一路的移交条件进行全面核查,完善道路移交手续,由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纳入市级管养范畴。若新城路及纵一路道路红线宽度超过20米,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配合按规定办理有关道路移交手续。道路管养整体移交后,市交通运输局再将其中的人行道路面设施管养部分移交市城管执法局。
(二)环卫保洁方面
根据《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意见》(晋委办〔2012〕96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道路移交属地保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政办〔2018〕130号)精神,市交通运输局、原市市政园林局等部门(机构改革后由路桥公司、市政公司建设)新建市级道路原则上按属地管理原则移交属地保洁管理,市财政承担保洁经费。新城路为经济开发区自建项目,保洁事项原由经济开发区负责,职责分工调整后由属地负责,此类道路不属于市级道路范围,建议由经济开发区与属地明确职责调整后的经费承担方式。
(三)绿化管养方面
目前新塘街道已由其负责管理的城市主要干道包括福兴路、东西三路、东部快速通道、二重环湾等。镇、街道自管园林绿化、道路绿化没有纳入市级统一管理机制,且市级园林绿化管理经费严重不足,无法再将镇、街道绿化纳入市级统一管理,市林业园林局反映建议由街道参照其他镇、街聘用第三方绿化公司进行管养。同时,市林业园林局将加强全市园林绿化管养技术指导,定期开展养护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养护成效。
(四)财政支持方面
2026年,市财政局安排环卫保洁相关费用预算3.3亿元(同比增长11.18%),安排林业园林局市政道路绿化和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相关经费13170万元,安排交通运输局市政道路维修维护和农村道路养护相关资金3175万元。目前各镇(街道)道路及绿化管养经费保障的薄弱环节在于垃圾处理费欠收欠缴严重、管养标准和取费标准不一、预算控制不严等问题,未来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更加公平、合理、高效的保洁机制,推动城市人居环境品质提升。
感谢您们在百忙之中提出的建议和对我市市政设施管养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将持续关注民生需求,努力提升相关市政设施管养水平,不断增强市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主要领导:丁锦鸿
分管领导:黄世军
经办人员:陈炳坤
联系电话:18005055077
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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