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江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6-06-17 16:12 浏览量:

    施奕超、王金池等六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客观反映了东石镇农村供水设施老化、资金保障不足等现实问题,对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局作为主办单位,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经会同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水务集团、东石镇政府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供水管网改造工作持续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近年来,我市部分总表村(社区)因建设年限久远、管材老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村居供水管网漏损严重,甚至出现经常性停水等问题。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我局始终将老旧供水管网改造作为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重点任务推进,创新“433”资金筹措机制(企业40%、财政30%、镇村30%)构建“国债引导+财政支持+社会参与”多元化投入格局,2019年至今全市已先后完成青阳青华社区、梅岭竹树下社区、金井镇围头村等46个村(社区)老旧管网改造,同步完善各水厂供水主管网,累计建设改造供水管网约780公里。同时晋江水务集团于2024年底启动晋南片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及智能监测提升工程,成功争取到国债资金8967万元,目前正对龙湖镇衙口、龙玉、瑶厝等8个村实施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同步推进抄表到户,实现专业化运营管理。实践证明,依托上级资金支持、分区域滚动推进是当前阶段切实可行的路径之一。

      二、关于东石镇“一户一表”改造面临的困难和堵点

      一是改造存量大。经核实,东石镇34个村(社区)中尚有23个村未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管网建于2010年前后,老化漏损严重。二是改造资金短缺问题。东石镇剩余23个村“一户一表”改造所需资金规模较大,当前财政“三保”支出及重点领域刚性支出压力较大,仅依靠现有财政投入和企业垫资难以持续,且上级专项资金尚未覆盖该区域,市、镇两级财政短期内难以足额配套,导致改造工作推进缓慢,亟需拓展多元化筹资渠道。三是资金未能及时兑现。2019年虽已确定改造资金按照“自来水公司、市级、镇、村4:3:2:1”分担,但在已完成改造的6个村和1个自然村中改造资金均由东石自来水公司先行垫资(约4100万元),市、镇两级补贴资金尚未拨付,村级仅到位约10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基于当前财政“三保”支出及重点领域刚性支出压力较大、不宜过度依赖本级财政投入的实际情况,结合市财政局、水务集团及东石镇政府意见,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有序推进东石镇“一户一表”改造:

      (一)抢抓国债政策窗口,争取将东石镇纳入上级资金支持范围。

      我局将指导晋江水务集团、东石镇政府参照对龙湖镇正在实施的国债项目模式,按照“先急后缓”原则,梳理尚未改造的23个村管网现状,科学谋划整镇推进方案。符合条件的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将积极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上级补助,力争纳入上级资金支持清单,实现“成熟一批、改造一批、接管一批”。

      (二)依法依规推动水价调整,构建可持续投入机制。

      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农村管网改造形成的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可纳入供水准许成本。下一步,待东石自来水公司管理权理顺、改造成本清晰后,由自来水公司按程序向市发改局申请启动水价调整,通过合理调整水价平衡改造及运维支出。经测算,水价每提高0.1元/吨,三口之家月均水费仅增加约1.35元,对居民生活影响甚微,但可为长期改造和维护提供稳定资金来源。

      (三)妥善处理历史项目欠款,缓解企业压力。

      针对2019年以来东石供水公司垫付的约4100万元改造资金,我局将配合市财政局,按照“量力而行、逐步消化”原则,结合对已改造项目的审核验收情况,协调市、镇两级按原承诺比例逐步兑现补贴资金,减轻供水企业资金压力,提振后续投资信心。

      (四)强化运维管理,提升服务能力。

      进一步加强对东石自来水公司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农村供水管网巡查、维修、养护等长效管理制度。对暂未改造的村(社区),督促相关管理单位落实日常维护责任,减少爆管停水发生频率,并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突发爆管等突发应急事件,逐步降低管网漏损,对已改造区域,确保实现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

      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对我市供水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你们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关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研究解决。

      主要领导:蒋东晓

      分管领导:洪贻谋

      经办人员:林志煌

      联系电话:17750056661

      晋江市水利局 

      2026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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