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型:A
关于晋江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曾丽贞、王礼海、陈垂偶、施丽云等四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调整村级卫生考评中垃圾桶选配标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铁制垃圾桶局限性。铁制垃圾桶因为收集车操作限制一般无上盖装置,垃圾长时间暴露易产生异味影响;铁制垃圾桶需设置排水孔,易造成周边污水横流;铁制垃圾桶还存在不易清洗和保养、表明漆面脱落后易生锈、耐酸碱能力较差、易腐蚀等问题。考虑沿海村(社区)风大因素,沿海村(社区)可结合实际情况使用铁制垃圾桶,日常应加强管理和清洗。
二、推广使用塑料垃圾桶。塑料垃圾桶具有耐腐蚀、防水防潮、表面光滑易清洗易维护、轻便耐用、安全性高等优点。为提升市容市貌水平,营造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我市推广使用塑料垃圾桶,除沿海村(社区)外一般使用塑料垃圾桶。为满足特殊情况需求,留有一定余量,要求塑料桶占比不低于90%。自推广使用塑料垃圾桶以来,垃圾桶污损及周边地面脏污问题显著下降,体现出较好的效果。
三、关于配套资金问题。我市已将垃圾桶纳入晋江市乡村建设补助项目,各镇(街道)可按照《晋江市乡村建设补助项目规定(2022-2025)》(晋乡村振兴组〔2021〕1号)向晋江市乡村振兴局申报垃圾桶采购补助资金。
感谢您们在百忙之中提出的建议,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环卫业务指导,优化环卫设施,完善全市环卫保洁工作机制,促进我市环卫保洁水平进一步提升,共同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主要领导:丁锦鸿
分管领导:黄世军
经办人员:吴晓君
联系电话:15980033567
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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