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2024年春节餐饮食品安全及消费温馨提示
时间:2024-01-31 08:56 浏览量:

      2024年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让食品经营者能合规经营,人民群众能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节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及消费温馨提示如下:

      一、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提醒 

      (一)合法合规开展经营。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许可范围合规开展经营;根据就餐场所和厨房加工能力,合理安排接待量,控制年夜饭、红白喜事等大型宴席订餐数量,严禁“超负荷”经营。

      (二)履行进货查验职责。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不采购制售过期、变质、污秽不洁、“地沟油”、未经检疫等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严格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职责。

      (三)严控生产过程安全。加工烹饪过程做到生熟分开,冰箱食品加膜加盖存放;冷荤、凉菜等在“专间”制作。食品加工及库存区域不存放蟑螂药、老鼠药、杀虫剂等化学消杀用品,清洁消毒试剂必须与食品(含食品容器)分开放置。餐饮具、加工工具等应及时清洗消毒,不得向消费者提供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提供公勺公筷,并鼓励消费者使用公勺公筷。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餐厨废弃物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置。

      (四)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日进行健康晨检,后厨员工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不佩戴任何饰品及手表、不涂指甲油及护甲油、不留长指甲。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不穿工作服入厕,入厕后必须洗手。

      (五)严守集体聚餐规定。承接“年夜饭”、婚宴、乔迁宴等超过100人集中用餐的大型聚餐活动时,应对每道成品菜品进行留样,留样不少于125克、不少于48小时,留样柜内不得放置留样外其他任何物品。农村集体聚餐主办者和承办者要依法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

      (六)杜绝舌尖上的浪费。主动在经营场所内张贴制止餐饮浪费相关提醒提示;服务人员要按就餐人数给予消费者适量点餐的提醒,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过量点餐;主动提醒消费者打包。

      二、对消费者的提示 

      (一)外出就餐。请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场所清洁、风险等级较低的餐饮店,并在消费后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做好留存。慎重选择生食水产品、反季节食品等高风险菜肴,不食用“新奇”“野味”或“江鲜”等禁止性的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合理点餐,科学饮食。

      (二)居家聚餐。建议到正规市场、超市选购食品和原料,做到适量采购、合理储存。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熟食要烧熟煮透。加工的饭菜尽量当餐吃完,剩菜剩饭在感官确认未变质的前提下,应充分加热后再食用。

      (三)网络订餐。订餐前请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价格公示等,谨慎下单;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的时间。收到餐食后,先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四)理性消费。不抢购囤积食品,按需采购,外出就餐时,主动使用公筷公勺,适量点餐,剩菜打包,践行光盘行动。

      (五)投诉维权要理性。谨记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消费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等有效凭证;在饮食消费过程中,若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与商家协商,若协商不成或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随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