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晋江市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三)资格复核、体检工作等相关事项的通告
时间:2026-07-16 23:12 浏览量:

      根据《2026年晋江市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三)》的有关要求,将组织入围人员资格复核、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核

      (一)资格复核对象

      《关于2026年晋江市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三)考试成绩的公示》中公示的入围对象。

      (二)资格复核办法

      1.时间:2026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

      2.地点:晋江市教育局一楼学术报告厅(晋江市梅岭街道南山路112号)。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核需携带材料见附件1,并标记材料序号(见附件2)。

      2.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未通过资格复核而出现的缺额将按规定进行递补。

      3.请入围人员通过链接(https://web.wps.cn/etapps/query/q/GkQevjyS )查询“2026晋江专项招聘三入围人员通知群”二维码,扫码入群后,群内昵称以“招聘岗位+姓名+电话”命名,如“中学语文 张三 13xxxxxxxxx”。

      4.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办理资格复核的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提供入围人员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

      5.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核的,应向市教育局出具书面弃权声明(附件6),并在资格复核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晋江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85660294@163.com,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报考人员将登记诚信记录。

      二、体检

      (一)时间:2026年7月21日上午。

      (二)地点:体检医院于体检当天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三)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四)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直接向体检医院缴交。

      三、其他事项

      (一)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咨询电话:0595-85660294。

      附件:1.资格复核所需材料清单

      2.考生材料缴交序号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

      4.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原件承诺书

      5.报考前已征得同意承诺书

      6.弃权声明

      晋江市教育局       

      2026年7月1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