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中心、市直小学(幼儿园):
根据《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要求,定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组织开展2025年春季“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暨“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展示交流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技能筑基,科技赋能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幼儿园:
1.第八实验幼儿园(五里园园区) 时间:5月27日;
2.实验幼儿园 时间:6月3日。
(二)小学:
1.第三实验小学 时间:6月5日;
2.第二实验小学(主校区、梅岭校区) 时间:6月10日;
3.实验小学 时间:6月12日。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课堂教学观摩研讨、专题讲座、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展示等。
四、参加对象
1.市教育局分管领导;
2.小学场次:市教育局初幼教科科长、教师进修学校小学教研室主任,市直小学分管教研工作领导及教研工作负责人,各镇(街道)教育中心分管教研工作领导、教研员,市教育局初幼教科、教师进修学校小学教研室全体人员;幼儿园场次:市教育局初幼教科副科长、教师进修学校学前教育教研室主任,市直幼儿园分管教研工作领导及教研工作负责人,各镇(街道)教育中心分管教研工作领导、教研员,市教育局初幼教科、教师进修学校学前教育教研室全体人员;
3.晋江市“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学校校长、园长及教师代表;
4.其他有意参加观摩的学校代表。
五、名额分配
1.承办开放活动的单位结合学校实际以观摩人数100人左右进行安排;
2.每个“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含成员校)各4人;
3.每所开放学校观摩人员名额分配如下:陈埭、安海、磁灶、池店、东石各5人,金井、永和、英林、内坑、深沪、龙湖各4人,青阳、梅岭、罗山、新塘、灵源、西园、紫帽各3人,市直小学(幼儿园)每所各2人。
六、其他事项
1.活动结束一周内,承办单位向晋江市教育局提交以下材料:活动报道和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开放活动的基本情况(含参加人数、校数及组织概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每节观摩课、研讨课教学课例(含教学设计、课堂实录、课后反思、专家点评等)和每场讲座讲稿及实施效果。实施效果良好的观摩课、研讨课(讲座)认定为市级观摩课、研讨课(讲座),工作总结相关材料通过U盘寄达晋江市教育局初幼教科,工作总结等材料提交后,由晋江市教育局初幼教科统一出具观摩课及讲座的相关证明;
2.请各镇(街道)教育中心、市直小学、幼儿园统筹各学科教科研需要,合理安排观摩人数,并汇总观摩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按照文件时间要求发送至承办学校工作邮箱(市直小学、幼儿园观摩人员名单直接发送至承办学校工作邮箱);
3.承担开放活动的学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接纳帮扶学校教师参与活动;
4.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学校师生及观摩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教学开放活动安全有序;
5.各场次教育教学开放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邀请的专家师资培训费用由承办学校负责,观摩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附件:1.晋江市教育局2025年春季“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暨“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展示交流活动观摩人员汇总表
2.晋江市教育局2025年春季“强质量、树品牌”教育教学开放暨“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展示交流活动日程安排表
晋江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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