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关于和敏院区部分医疗器械设备采购三次公告
时间:2026-10-27 17:32 浏览量:

      经医院研究决定,有意向采购以下医疗设备,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递交推荐资料,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待。

      1.项目内容:和敏院区部分医疗器械设备 (详见附件)

      2.采购方式:院内比价择优采购。

      3.报名方式:于2026年11月3日17:00前,根据附件1中的“供应商推荐须知”按顺序提交报名资料,未按文件要求报名或逾期报名的,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报名资料自行递交或邮寄均可。

      4.报名地点:晋江市医院罗裳院区1、2号楼连廊2楼采供科。

      5.联系人:小施

      6、联系电话0595-82002295。

      7.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监督电话:0595-82089359。

      8.备注二次公告项目,已报名单位无需重复报名;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晋江市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

      2026年10月27日 

      供应商推荐须知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地了解产品,欢迎医疗设备潜在供应商前来采供科递交推荐资料(资料上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

      1.设备报价一览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全称)、成交价格、保修年限、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备注等);

      2.设备标准配置或供货清单;

      3.设备选配件及价格(若无此项,请标注无);

      4.设备配套耗材名称及报价,并规范填写《晋江市医院设备报价表》 (见附表1), 若无此项,请在《晋江市医院设备报价表》标注无;

      5.所推荐设备的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6.设备和配套耗材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复印件(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应与许可证上规格型号一致);

      7.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

      8.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供应商法人及授权业务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设备参数要求符合性对应表、彩页资料;

      10.同档次产品的比较分析表;

      11.供应商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12.提供福建省内同一型号设备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福建省内无客户的,请附上其他省份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络截图且加盖公章)。

      附件1

      晋江市医院设备报价表

    设备序号

    (网上公示的设备序号)

    经销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备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注册证号

     

    使用年限

     

    供货时间

     

    设备价格(元)

     

    大写:

    近一年中标情况

    中标单位及价格

     

    中标单位及价格

     

    福建省收费目录

     

    收费价格

     

    配套耗材名称

    耗材单价

    是否单独收费

         
         

    以上耗材是否开放/是否属于高值耗材

       

    技术参数(可另附页):

      注:咨询电话:0595-82002295

      附件2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设备序号∶          

    采购包

    条目号

    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承诺

    是否偏离及说明

    例:

     

    公告上的参数需求(按每条罗列填写)

    推荐产品的实际参数(如实填写)

    如实填写:填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注:

      (1)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人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2)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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