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华侨医院关于液氧采购项目(市场调研)的二次公告
时间:2026-07-21 16:17 浏览量:

      因业务开展需要,为充分了解产品技术、服务及价格等情况,保证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开展,拟对医院液氧采购进行公开咨询,有意者请携带有关资质证照及方案前来我院沟通洽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文件编号:JJSHQYY〔2026〕0721-1

      二、咨询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1.向医院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医用液氧。

      2.每月以实际氧气采购量,根据医用氧气以液态重量称重据实结算。

      (二)项目地点:晋江市医院晋中分院(用户指定地点)。

      三、报名材料

      (一)报名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照(符合相关特定资质要求,提供资质在有效期内,特定资质要求详见附件一)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5.产品商授权书(如有);

      6.项目报价(报价清单中必须包含供给方案、供给时间、费用等信息)、相关技术方案(含应急响应时间、服务方式等)、本地服务情况、相关业绩等,报名材料可以提供视频、图片或其他资料,以便医院更好地了解该产品及服务;

      7.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8.提供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17:00前

      2.报名地点:晋江市永和镇英墩商住区西路160号保障科。

      3.联系人:许女士

      4.联系电话:0595-88021886。

      5.监督电话:0595-88021885。

      晋江市华侨医院

      2026年7月21日

      附件一:特定资质要求

      1、报名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道路危险货物)(可以提供第三方的运输资质以及有效合同)(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名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3、报名人具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4、报名人为生产商要求:①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②本次采购的医用氧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 《药品补充申请批件》;③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5、报名人为代理商要求:①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经营范围须包含 医用氧气);②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③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在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本次采购的医用氧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在有效期内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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