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关于立体动态干扰电治疗仪等一批中医科医疗设备采购
意向(市场调研)的公告
经医院研究决定,有意向了解立体动态干扰电治疗仪等一批中医科医疗设备采购,请具有准入资格的供应商按附件中的“供应商推荐须知”到后勤保障科递交推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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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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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立体动态干扰电治疗仪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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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微波治疗仪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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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红外线灯 |
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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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针 |
台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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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经络检测仪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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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颈椎牵引椅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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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频治疗仪 |
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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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9月7日前递交资料,地点:晋江市妇幼保健院9楼后勤保障科,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待。
附件
供应商推荐须知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地了解您的服务,欢迎供应商前来后勤保障科递交推荐资料(资料上必须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具体事项与后勤保障科(0595-82032239)联系。
(1)立体动态干扰电治疗仪等一批中医科医疗设备推荐书。
(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工商管理部门的有效年检)。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授权资料。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的供应商(提供网络截图且加盖公章)。
(5)可提供福建省用户名单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福建省内无客户的,请附上其他省份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本项目实施招标采购,一旦进入招标程序,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自行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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