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江市委灵源街道工作委员会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2-06 10:29 浏览量:

     

    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有关单位: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晋江市委灵源街道工作委员会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20211124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212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2112号)、《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办发〔202113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全面推行林长制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原则,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管理、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党委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明确各级林长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品质城市打好生态基础。

    二、总体目标

    2021年底,全街道全面建立街道、社区二级林长制,召开林长制第一次联席会议,形成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

    2025年底,完成我街道市、省级以上生态林优化布局,林分结构同步完成优化,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明显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体制更加完善。

    2030年,我街道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规划数值。

    2035年,林分结构、森林资源分布更加科学合理,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森林资源科学利用水平、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明显提高,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功能现代化。

    三、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我街道设立总林长,由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设立第一副总林长,由街道各工作点负责人担任;下设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挂靠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由副主任分管领导张金龙担任。

    设立社区林长,由社区主干担任,社区分管领导担任副林长。

    分级设立森林警长制。街道派出所所长担任街道森林警长制总警长,街道派出所副所长担任副总警长,社区治保主任担任辖区森林警长,各社区巡逻队长担任辖区森林副警长。

    (二)责任区域

    探索实行分区负责,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实现全覆盖。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以社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为单位,社区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社区为单位,社区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行政社区。

    对灵源山、华表山等重点山体及乌麒麟山、红麒麟山、霞菇山小山包域设立一级林长制,由街道级相关部门担任一级林长保障单位。由辖区社区林长担任二级林长,负责本辖区行政区域内涉及重点灵源山、华表山山体、乌麒麟山、红麒麟山小山包及社区林区的部分,并接受一级林长监督、指导。

    (三)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根据林长制工作需要,建立灵源街道部门协作机制,社区级协作单位包括街道委组织办、宣传办、司法所、宣统办,发展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社会事务办、财政所、自然资源所、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水利站、安办、城管中队、城建办、泉州晋江生态环境执法二中队等单位。

    四、工作职责

    (一)林长工作职责

    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我街道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协调解决森林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行政执法等问题,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监督、考核本级部门和下一级林长工作履职情况。

    第一副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我街道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统筹协调森林防灭火,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协调破坏森林资源重大案件。

    社区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监督专业护林员工作,负责组织森林防灭火、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及时组织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部门协作单位职责

    街道组织办:负责指导各级党组织将林长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

    街道宣传办:负责指导林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

    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引导移风易俗,将遏制新建坟墓、活人墓等不良风气行为,纳入对镇级文明单位创建的考核内容。

    乡村振兴办:负责将林长制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平安社区考评;以护林员队伍为基础,指导属地建立林区平安志愿者队伍。

    街道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支持和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林业基础设施、造林绿化等重点项目。

    街道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法律、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行政案件,配合做好森林防火案件办理。

    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推进全街道殡葬改革,牵头做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做好骨灰安放(葬)跟踪管理,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合理建设,协助做好移风易俗工作。

    街道财政所:负责落实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所需经费保障,将林长制专项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街道自然资源所:负责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管控政策等,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

    乡村振兴办:负责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助推进绿化进村、进庭院,建设生态宜居绿美乡村。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大力扶持农林产业融合发展。

    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全街道森林资源保护、监管、监测和利用,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等工作,探索发展林业产业,加强森林资源巡护,指导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

    街道水利站:负责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湖、库水源涵养地保护与造林工作。

    街道宣传办:负责指导相关社区开展我街道重要旅游景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保护及周边环境管控,加强对我街道重点山体范围内文保单位的历史挖掘及故事提炼宣传工作。

    街道安办:负责统筹协调森林火灾面上工作,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做好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

    街道司法所: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大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资金使用审计等工作。

    街道城管中队:负责指导各社区综合执法队加强对破坏绿化绿地等行为的执法工作。

    泉州晋江生态环境执法二中队:负责组织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牵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促进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责任落实落地。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负责街道级林长制的日常工作,制定街道级林长制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向街道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提请研究、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林长决定事项,承办林长会议,协助林长履职尽责,协调落实林长交办事项以及督促落实林长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五、实施内容

    (一)严守三条保护红线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用途管控和定额管控,禁止毁林开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强化伐区监管。严守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红线,落实生态公益林占补平衡,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保护和修复生态公益林、天然林,提升森林生态功能。严守自然保护地监管红线,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理顺管理体制。

    (责任单位:社区服务中心、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二中队、自然资源所,社区林长办。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完善三类预警机制

    抓好松材线虫病等防治工作,制定松林改造计划,完善松材线虫病防治预警工作机制,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继续强化森林防灭火一体化预警机制,全面推广运用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系统和防火码。强化森林督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实现林业执法信息互通、有效联动。设立派出所驻林长办司法工作室。

    (责任单位: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社区林长)

    (三)加快三大工程建设

    扎实推进国土绿化美化,持续开展乡村绿化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四旁四地绿化工程,抓好乡村微景观、微公园建设,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稳步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美化工程,不断提高城区绿化品质,建设一路一特色、一园一主题的高品质绿化工程,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以森林采伐、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松林改造、桉树纯林改造、天然林修复等项目为载体,逐步推进主要山体的苗圃化、公园化工程,提高森林资源游憩能力,挖掘灵源山生态文化旅游价值,催促社区建设有特色的山体公园,扶持有特点的林业加工企业,培育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林业一二三产融合。

    (责任单位:社区服务中心、宣传办、街道发展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社区林长办)

    (四)构建三套森林资源智能监测系统

    加快智慧林业建设,构建一体化森林资源监测平台。不断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动态智能监测体系,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的能力。开发巡护信息系统,为相关社区主干、专业护林员配备具有北斗定位功能的手持终端,切实提升资源监管信息化水平。

    (责任单位:社区服务中心、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所,社区林长)

    (五)强化三支队伍建设

    继续壮大专业护林员队伍,充分发挥专业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作用,确保每块林地都有林长和专业护林员负责管理。加强社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对专业护林员等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发挥源头管理森林资源作用,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高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及办案能力,确保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查处。

    (责任单位: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办,社区林长)

    (六)走出三条绿色富民产业路

    扶持发展本土花卉苗木、林下种养等特色富民产业,培育发展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快推进森林资源游憩开发与建设,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探索实施古驿道+森林康养文保单位+森林旅游等产业融合项目,推动历史遗产遗存活化利用。积极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

    (责任单位: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发展服务中心、宣传办,林长办)

    (七)深化三套林业金融体系

    加快林权收储平台建设,推动林业资源向资本转化,持续创新林业金融,扩大普惠林业金融覆盖面。继续推进森林综合保险,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托面。采取植树造林、森林经营和灾害防治等固碳减排措施,提升林业碳汇能力。

    (责任单位:社区服务中心、财政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二中队,社区林长)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林长办、各社区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要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确保2025年、2035年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等制度,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通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部署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社区林长、各社区在推进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

    (三)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开责任区域范围,负责的林长、专业护林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探索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生态保护意识,自觉爱绿植绿护绿。

    (四)严格督导考核。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和实施办法,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业综合度抽查检查考核范围,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对社区绩效考评体系内,作为有关社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推进林长制工作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申请表彰项目,按国家、省、泉州、晋江市有关规定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抄送:晋江市林业和园林局、林长制办公室。

    晋江市灵源街道党政办                    202111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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