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
1. 项目名称:晋江华信智能产业园
2.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华洲村
3. 建设单位:晋江市华信轻工有限公司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泉州蓝心智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 项目概况:福建省晋江市华信轻工有限公司选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华洲村,主要从事服饰生产。项目厂区用地面积28982m2,建筑占地面积14339.09m2,总建筑面积133446.98m2。项目总投资44000万元,拟聘职工500人,其中300人住厂,年工作300天,日工作10小时,夜间不生产,年产服饰1100万件。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后通过市政排污管网汇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2)废气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数码印花废气、烘干废气。项目射出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40m排气筒DA001排放。通过采用以上环保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减振、消音措施确保西侧及北侧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东侧及南侧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废包括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及生活垃圾。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7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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