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
1. 项目名称:晋江市万华无纺布实业有限公司年增产无纺布立体袋15000万个项目
2. 建设地点:晋江市龙湖镇梧坑、新街村
3. 建设单位:晋江市万华无纺布实业有限公司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泉州蓝心智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 项目概况:晋江市万华无纺布实业有限公司选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龙湖镇梧坑、新街村,主要从事无纺布立体袋及复合无纺生产。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扩建,全厂占地面积约为11703.05m2,本项目厂房总建筑面积7778m2,年增产无纺布立体袋15000万个,扩建后全厂年生产SSS型复合无纺布7000吨、SMS型复合无纺布3000吨、无纺布立体袋15000万个。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新增职工50人,其中40人住厂,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晋江市深沪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后通过市政排污管网汇入晋江市深沪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无纺布立体袋生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2排放。通过采用以上环保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减振、消音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废包括废包装袋、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包装袋、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2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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