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
1. 项目名称:晋江福源科技有限公司皮革后整饰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经济开发区(安东园)东泽路1号
3.建设单位:晋江福源科技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蓝心智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 项目概况:晋江福源科技有限公司皮革后整饰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安东园)东泽路1号。租用厂房面积3300m2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60万元,年新增1500万平方英尺二层贴膜皮。项目拟聘用职工5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时间8h,夜间不生产。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及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最严限值。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其影响较小。
项目外排废水经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其出水水质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一级标准中A标准后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生产涉及的废气主要为干法贴膜废气,经“水喷淋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源强分析,废气可达标排放,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卫生防护区域内现状为各工业企业,不涉及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也不涉及食品企业生产车间,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生产设备,各噪声源强约为60-85dB(A),做好隔声减噪等措施后,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限值要求,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为废离型纸、废活性炭、有机废气喷淋废液和化工助剂包装物,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外售处置;危险废物为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本次项目。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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