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51124
时间:2025-11-21 17:31 浏览量: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作出环评审的建设项目公20251124

    目一

    1. 项目名称:泉州市创军建材有限公司年产再生骨料2万立方米,混凝土环保空心砖6000万块

    2.建设地点:晋江市新塘街道沙塘社区

    3.建设单位:泉州市创军建材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宜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泉州市创军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1100万元,在自有工业土地上建设一座生产厂房和一座宿舍楼,生产厂房共五层,建筑面积约7911m2,本项目仅使用第1层车间作为生产制造再生骨料以及混凝土环保空心砖的生产车间,其余楼层(2-5层)为闲置车间,后续用于出租;项目职工约20人,年工作300天,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预计年产再生骨料2万立方米,混凝土环保空心砖6000万块。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破碎、筛分粉尘经半密闭集气设施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经高25m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投料粉尘、搅拌粉尘经半密闭集气设施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处理经高25m废气排气筒(DA002)排放。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后废气可达标排放,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搅拌水,该部分用水全部进入产品,在后续蒸发养护过程中全部蒸发,不外排;蒸发养护水,该部分用水在蒸发养护过程中全部蒸发,不外排;洒水抑尘水,该部分用水洒于地面,在经过太阳照射及地面温度上升的情况下全部蒸发,不外排;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晋江市南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市南港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颚式破碎机、皮带输送机、除铁器等生产设备以及风机等辅助设备,其噪声级大致在80~95dB(A)之间,做好隔声减噪等措施后,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生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定期外售物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51124—20251128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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