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50402
时间:2025-04-02 11:57 浏览量: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作出环评审的建设项目公20250402

    目一

    1. 项目名称:晋江万代好光电照明有限公司年产LED灯串150万串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五里工业园区灵山路2号1#厂房、2#厂房、3#厂房

    3.建设单位:晋江万代好光电照明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欣优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晋江万代好光电照明有限公司,厂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五里工业园区灵山路2号1#厂房、2#厂房、3#厂房。利用自有厂房进行建设,使用面积54300㎡。

    由于市场变化,企业生产经营调整,原生产半导体装饰灯、数码灯泡、数码灯管、太阳能板均不再生产,现已将生产产品改为LED灯串、SMT贴片。建设内容为:进行LED灯串生产、SMT贴片,年产LED灯串150万串、SMT贴片8000m2。员工人数300人,其中200人住在厂区内,不设置食堂,年工作天数300d,每天8h,改建项目总投资额为7400万元人民币。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改建项目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NH3-N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的影响较小;改建项目冷却塔的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改建项目废气来源于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焊锡产生的烟尘(锡及其化合物)及破碎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颗粒物),回流焊、波峰焊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烟尘(锡及其化合物),印刷、擦拭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建设单位在印刷、焊接及注塑成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同一根排气筒排放。改建项目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颗粒较大,且设置破碎车间为密闭,产生的粉尘自然沉降在车间内。注塑成型、印刷、回流焊、波峰焊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可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5/1782-2018)中表1电子产品制造标准,焊锡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中表2要求排放,注塑成型产生的苯乙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中的标准值。

    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改建项目运营后废气可达标排放,改建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改建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生产设备,各噪声源强约为65-85dB(A),做好隔声减噪等措施后,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生产噪声满足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改建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改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含破碎过程收集的粉尘),经破碎后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拆包及产品包装产生的包装废弃物,模具打磨过程产生的废金属屑,经收集后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SMT贴片过程检测会产生不合格品,经收集后返回车间重新加工处理;危险废物:废气处理设施中更换出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红胶、锡膏、助焊剂、酒精的使用产生的废原料空瓶,擦拭过程产生的废抹布,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含油废抹布、劳保用品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使用液压油和润滑油产生的废空桶,由厂家回收用于盛装同种物料;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改建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本次项目。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542—202549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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