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827
时间:2024-08-27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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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827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福建晋江绿洲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池店加油站
2. 建设地点:晋江市池店镇绿洲路68号
3. 建设单位:福建晋江绿洲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泉州融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福建晋江绿洲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池店加油站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绿洲路68号,由福建晋江绿洲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920万元,建设规模:占地面积4537m2,总建筑面积1263.39m2;建设内容:按二级加油站设计,主要由站房、油罐区、加油区(由罩棚、加油岛组成)、洗车机等组成。项目拟设置2个92#汽油储罐30m3,1个95#汽油储罐30m3,1个98#汽油储罐30m3,折合油罐总容积为140m3,属二级加油站;经营规模:年销售汽油11520吨;职工人数:职工10人,均不提供食宿;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65天,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
6.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为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站内加油棚地面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站内加油棚地面清洗废水站内环保沟收集经隔油池预处理,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初期雨水经环保沟收集后由隔油沉淀池处理,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中的B级标准),经片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外排。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基本可行。
(2)废气
本项目油罐拟设置为地埋式,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产生挥发油气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拟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包括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三次油气回收处理系统)等有效地回收在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逸散的油气,并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厂界油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浓度排放可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的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污染物均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厂界油气无组织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经预测,项目选用低噪声设施,安装减震设施,生产时靠空间距离的自然衰减,则厂界昼间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项目噪声处理基本措施可行。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废含油抹布或手套、废油渣、隔油沉淀池清理过程产生的废油及污泥、废消防沙和废膜组件等为危险废物,按危废要求收集、贮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8月27日—2024年09月02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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