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508
时间:2024-05-0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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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508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泉州顺联包装有限公司年产纸塑包装1300吨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磁灶镇中国包装印刷产业(晋江)基地锦祥路5号
3.建设单位:泉州顺联包装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华和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 项目概况:泉州顺联包装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于晋江市磁灶镇中国包装印刷产业(晋江)基地锦祥路5号建设泉州顺联包装有限公司年产纸塑包装1300吨项目,租赁晋江市明扬包装印刷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总租赁建筑面积1412m2,设计年产纸塑包装1300吨。拟聘员工35人,其中15人住厂。年工作300天,两班倒,每班10小时制。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晋江市西北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市西北污水处理厂,其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对区域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覆膜、上光工序以及设备清洗、保养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有机废气经密闭生产+集气罩收集后经风机(风机风量10000m3/h)抽出后引入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够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较严排放限值要求。
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后废气可达标排放,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生产设备,各噪声源强约为65-80dB(A),做好隔声减噪等措施后,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生产噪声满足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废烫金膜、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废原料空桶不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贮存,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并保留回收凭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UV灯管、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和墨棍清洗擦拭产生的废抹布。这部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要求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本次项目。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5月08日—2024年05月13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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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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