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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20621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晋江合鑫织造有限公司年新增生产印花布料30万码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英林镇后头村后头工业小区
3.建设单位:晋江合鑫织造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晋江合鑫织造有限公司年新增生产印花布料30万码生产项目选址于晋江市英林镇后头村后头工业小区,是由晋江合鑫织造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为改扩建项目。项目新增投资100万元,总投资600万元,租用晋江英林皇都服装洗烫有限公司现有厂房,租用厂房总建筑面积2160m2。改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为投入生产。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及晋南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东侧道路市政污水管道。项目定型机槽清洗废水可直接回用于定型配料使用,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废气排放主要来源于印花、定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印花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楼顶通过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定型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楼顶通过1套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各类废气在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印花机、蒸化机等,噪声源强约为65-80dB(A)。项目周边100m范围内无居住区等敏感点,在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前提下,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废包装材料和废布料、次品外售给可回收利用的单位,废转印纸外售给泉州福林纸业有限回收利用,水性墨水空瓶有石狮市立彩印花设备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中废活性炭和废油委托莆田华盛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废原料桶由厂家回收。项目固废若能妥善处置,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于2021年10月11日在福建环保网上发布了第一次网络公示(福建环保网公示网址链接:https://www.fjhb.org/),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在本报告表初步编制完成时,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8日在福建环保网上发布了第二次公示福建环保网(福建环保网公示网址链接:https://www.fjhb.org/),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人反馈信息。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2年6月21日—2022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二
1.项目名称:晋江市高铁新区配套市政道路二期工程
2.建设地点:晋江市永和镇山前村、坂头村、新塘街道湖格社区
3.建设单位: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 项目概况:本次晋江市高铁新区配套市政道路二期工程,共包含8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度约3.37km,道路红线宽度10-35m,其中,站北二路为次干道,其余道路为支路。所有道路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景观绿化及附属工程等。
其中站北二路(站前二路一东部快速路)长188.65m,红线宽35m;站北一路(国际企业大道一东部快速路)长408.3m,红线宽20m;站前二路(梧垵路一侨晖路)长1002.02m,红线宽15m;站南一路(国际企业大道一东部快速路)长289.86m,红线宽20m;和谐路(围头疏港高速一东部快速路)长479.44m,红线宽20/24m;复兴路(国际企业大道一东部快速路)长184.71m,红线宽20m;品牌街(国际企业大道一东部快速路)长200.1 m,红线宽10m;西区一路(和谐路一国际企业大道)长616.74m,红线宽20m。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本工程施工单位拟租用民房作为施工营地使用,生活污水则可利用当地处理系统,不单独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等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则对周边水环境无影响。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排水主要是降雨时形成的的路面径流。降雨30min以后,路面雨水径流污染物浓度迅速下降,降雨历时40min~60min后路面基本被冲洗干净,路面雨水径流污染物浓度基本维持在较低水平不变,随着降雨历时增加,在60min后,路面雨水径流中的污染物浓度SS≤18.71mg/L、BOD5≤1.26mg/L、COD≤30.6mg/L、石油类≤0.21mg/L,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因此,项目建设对附近水系水质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扬尘、燃油废气、沥青烟气等,其中主要影响因素为施工扬尘,本工程施工扬尘主要发生在两个施工环节,其一是道路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其二是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扬尘主要影响下风向150m范围内人群,建设单位应严格加强管理,采取适当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
运营期:道路建成投入运营后,大量车辆排放汽车尾气,主要含CO、NO2、THC等,会对沿线居民及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保证道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建议建设单位在道路沿线种植各种乔木,用于吸收有毒有害的大气污染物,以减轻汽车尾气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道路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在落实好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后,可大大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
①交通噪声影响
站北二路:
运营期,4a类区,昼间夜间均可以达到4a类区标准限值;2类区,昼间夜间均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
站南一路、和谐路(围头疏港高速-国际企业大道)、复兴路、西区一路:
运营期,2类区,昼间夜间均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
站北一路、和谐路(国际企业大道-东部快速路)、品牌街:
运营近期,2类区,昼间夜间均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
运营中期,2类区,昼间夜间均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
运营远期,2类区,昼间达标,夜间距交通干线边界线外1m时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
站前二路:
运营近期,2类区,昼间夜间均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
运营中期,2类区,昼间夜间均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
运营远期,2类区,昼间达标,夜间距交通干线边界线外2m时可以达到2类区标准限值。
②对敏感目标影响
从敏感点预测结果可知,本工程运营近、中期,敏感点环境噪声均可达到4a、2类区标准限值。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敏感点影响不大,区域声环境能够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根据《《晋江市高铁新区配套市政道路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项目余方0.21万m3,外借至晋江市世纪大道南延伸二期工程作为人行道路基稳定碎石基层回填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运营后,可能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行人及过往车辆随手丢弃垃圾和车辆运送散装货物时洒落的物料等,产生量较少,通过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后及在路边设置垃圾桶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公众参与情况:本评价在网络上对本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无人员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2年6月21日—2022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项目三
1.项目名称:泉州鼎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色TPU8万码、PP膜120万码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华厦路16号
3.建设单位:泉州鼎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环评单位:益琨(泉州)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泉州鼎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华厦路16号,从事改色TPU、PP膜的生产加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租赁晋江潮兴汽配有限公司的空置厂房,租赁面积3338m2,项目聘用职工4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280天,日工作24小时。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及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安海湾。
(2)废气
项目配料、涂布和烘干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标准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东侧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废离型纸和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和油墨渣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后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外运处置,废原料桶收集暂存于危废间由供应商定期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7.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2年6月21日—2022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856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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