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灵〔2026〕48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
《灵源街道深化攻坚消防安全“清障强基
提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灵源街道深化攻坚消防安全“清障强基提能”行动工作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14日
灵源街道深化攻坚消防安全
“清障强基提能”行动工作落实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攻坚消防安全“清障强基提能”行动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晋江辉腾鞋业公司“7·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落实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出租房(公寓)、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以“清障、强基、提能”为主线,全面推行“靶向排查、精准攻坚、刚性执法、闭环清零、长效管控”工作模式,压实各单位责任,确保2026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实现“逃得了、能脱险、快响应、早处置、少起火、少出险”目标,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灵源街道深化攻坚消防安全“清障强基提能”行动工作专班,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综合执法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各社区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推进、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拆窗破网专项
1.全面拆除企业生产车间、办公、仓储区域外窗、阳台、疏散出口位置以及出租房(公寓)全封闭防盗网、固定式密闭金属栅栏、广告牌、灯箱、喷绘广告、发光字、电子屏等妨碍人员逃生、灭火救援和防烟排烟的设施。出租房(公寓)、企业员工宿舍确有安防需求无法全部拆除防护设施的,每个房间必须开设从内部可以快速开启的应急逃生窗(净高度不小于1.0米、净宽度不小于0.8米,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大于1.2米),确保面积大小足够让人员逃生,且每个防火分区设置的应急逃生窗数量不少于2个。
2.全面清理工业厂房等经营性场所遮挡消防救援窗口的室内原料、生产设备、室内支架、内侧空调外机等内部遮挡物,确保每层每个防火分区保留不少于2处通透救援口,并张贴消防救援口专用标识。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岗
责任单位:各社区(以下工作均需社区负责落实或配合落实,不再专门列出)
(二)拆除违章搭盖专项
1.坚决拆除工业厂房、出租房(公寓)、经营性场所的楼顶、屋面、天台、露台区域内未经审批,擅自搭盖、加建、围合、封闭顶层空间、增设隔断构筑物等占用逃生避难空间的违章搭盖。
2.坚决拆除容易形成连片过火隐患的厂房、楼栋间违规搭建的连廊、棚屋,以及占用消防车道、影响登高作业面的占道搭建或围挡封堵等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无法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影响的违章搭盖。坚决拆除未履行设计、审查、施工审批手续,或未按审批方案进行建设,建材不合规、结构不安全,存在易燃和坍塌风险的夹层、阁楼、屋面加层、外延扩建。坚决拆除超出核准使用期限,擅自变更核定用途,超出审批范围扩建、加层以及封闭、硬化,特别是占用消防空间或造成厂区消防安全不达标的临时建筑。
牵头单位:市城管灵源中队
(三)畅通全域“生命通道”专项
1.生产车间、仓库与疏散楼梯未做防火分隔的,必须立即采取防火门、防火墙等措施分隔到位。工业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每层设置不少于2个合规安全出口。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安全出口严禁锁闭,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常闭状态。落实建筑伸缩缝、管道井、电缆井防火封堵。
2.居住30人以上,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5层的,必须设置两部不同方向的疏散楼梯。居住100人以上的,必须设置实施防火分隔的封闭楼梯间。
3.三层及以上厂房、出租加工场所、出租房(公寓)的建筑走道、窗边、阳台或屋顶平台等处应配备缓降器或悬挂式逃生软梯等辅助疏散设施和防烟面罩等个人应急逃生设施,并按需配备耐高温消防救生气垫、救生滑梯、安全绳等高空逃生器材。
4.全面清理楼梯间内堆放的杂物、易燃可燃物品及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电动叉车。全面清理被堵塞、占用、锁闭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完好有效。
5.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作业的障碍物、构筑物;依法查处道路上违法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保持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车辆快速到达、便于展开登高施救。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岗
(四)配备维护消防设施专项
1.厂房仓库应设置疏散照明、灭火器和消火栓系统。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劳动密集型厂房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占地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仓库,高度大于32米的高层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20米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40米的疏散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补齐老旧厂房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等设施短板,实现硬件配置全面达标。
2.排查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未按规定配置及失效情况,督促整改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运行异常及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督促企业建立常态化巡检维护机制,落实定期检查、损耗更换、故障维修全流程管控,建立设施管理专项台账,明确管护责任人,保障设施完好有效。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岗
(五)建强义务消防队伍专项
1.推动社区配备微型消防站设施,制定义务消防队薪酬、训练等管理制度,配强专兼结合的义务消防员队伍,落实“天天巡、天天见、天天劝、天天练”要求,每日开展重点场所巡查、隐患整改劝导,定期开展专项技能训练、防火安全宣传,9月前完成社区义务消防队伍组建任务。推动企业、出租房持续加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
2.推广陈埭镇“1358”工作机制,完善值班备勤、接警处置、台账管理制度,建立“镇村企”三级义务消防队与专职消防队、基层网格的联动响应机制,配套考核奖惩措施,保障微型消防站实体化常态化运行,切实发挥“灭早、灭小、灭初期”作用。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岗
(六)集中应急培训演练专项
1.10月底前完成一轮全覆盖全员消防实操演练,此后每年完成两轮全覆盖演练;聚焦人员快速疏散、初期火灾扑救核心内容,切实提升员工应急救援能力;每次演练后及时复盘评估,动态优化预案与演练方案,提高科学性和可行性。
2.定期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开展逃生设施专项实操培训;督促企业编制专项消防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疏散路线、岗位分工与处置流程;落实新入职员工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要求。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岗
(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专项
1.聚焦劳动密集型企业、居住出租房、自建房加工场所开展“过筛式”全要素安全隐患排查,形成问题清单,推动闭环整改。
2.按照晋安整〔2026〕1号文要求,落实出租厂房出租方“五个一”要求(签订一份安全管理协议、确定一名管理协调人员、编制一张风险清单、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演练),压实工业园区及分租厂房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督促出租方落实固定消防设施配备、建立厂区安全组织架构和日常消防隐患排查整改等刚性要求,整顿清理一批落实要求不力的出租厂房。
3.要求出租人配备维护消防设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其中30人以下居住或者居室数量不超过10间的出租房,必须配备1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30人以上居住或者居室数量超过10间的出租房,必须配备2名安全管理人员(其中1人为专职),履行日常巡查、设施维护和应急处置职责。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岗
(八)整治规范电气线路专项
1.严禁违规转供电及私拉乱接行为;电气线路需穿管或采用桥架保护,杜绝中间接头及铜铝材质直接对接;低压线路不得裸露、破损或龟裂。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标准。配电箱应实施“硬隔离”措施,上墙安装并做好接地保护,与可燃物保持1.2米以上安全距离,下沿离地高度不低于1.4米。在刷胶调漆等易燃易爆区域,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并配备自动排风泄压设施。
2.推动企业完善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配置用电安全必备设施;要求企业聘请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资质的电工,对照《用电自查标准卡》,每月开展一次电气设施专项检查,作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自查情况存档备查。引导企业应用红外测温技术定期检测配电箱及线路接头温度,实施定制化电气改造与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企业用电安全监督检查,建立隐患清单,限期整改、闭环销号。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岗
(九)规范生产作业管理专项
1.人员密集场所不与甲乙类厂房仓库组合或贴邻,除生产工艺必需,不宜设在丙丁戊类厂房仓库上部。厂房仓库内禁设宿舍,丙类场所的辅助用房(办公室等)需防火分隔并设独立出口,无法开设独立出口的,辅助用房应紧挨疏散通道设置。
2.严格规范危化品存储使用,设置独立存放区。落实禁忌物料分区隔离,保险库房通风防潮。甲、乙类中间仓库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储量不超一昼夜用量。
3.严格控制丙类生产车间物料堆垛量,堆垛量较多的,应设置中间仓库并落实防火分隔要求;不具备防火分隔条件的,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并落实仓库堆垛“顶距不小于0.3米、灯距不小于0.5米、墙距不小于0.5米、柱距不小于0.3米、垛距不小于1.0米”要求,严控其储量不超过一昼夜需要量;堆垛面积超过生产车间面积50%的,视同生产车间与仓库混设,坚决予以整改清理。
4.督促企业确保爆炸区域防爆电气合规,机械联锁完好。严禁人为屏蔽机械设备安全联锁装置,规范设置并定期维护涉爆粉尘企业控爆设施。配电线路、机电设备周边0.5米范围内不得放置可燃物,按操作规程定时清除电气设备及通风管道、烟道上的可燃油垢、粉尘、飞絮。
5.督促企业制定动火等高危作业审批制度,明确责任与流程。作业前严格审批,清理可燃物、配备消防器材,并落实专人监护。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形成评估报告。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街道工作专班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通报进展、协调问题、部署工作。
(二)发动多元力量。坚持党建引领,推动镇村干部、党员干部、企业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带头自查自改、配合清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网格员、物业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志愿者作用,分片入户宣传、劝导整改,形成“干部带头、企业主动、群众参与”共治格局。
(三)严格规范执法。突出“以惩促改”“以案示警”,综合运用警告、罚款、临时查封等强制措施,对违反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的行为形成震慑。对擅自拆封或使用查封场所、暴力阻碍执法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拒不整改、逃避整改的企业,予以停产停业、吊销证照等处罚,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取缔。
(四)优化检查方式。坚持“进一次门,查多样事”,统筹组织联合巡查执法、联合督办验收,实现“综合查一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加强检查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能力,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避免选择性执法和标准不一。
(五)加强过程管控。隐患整治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整治细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清拆作业规范。高空拆除、电焊切割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前制定专项安全防护方案,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安排专人全程监护;作业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帽、安全绳、防火护具等劳保用品,高空作业做好安全防护,恶劣天气一律停止户外高空施工;严控动火作业火灾风险,现场配备灭火器、水桶等灭火器材,及时清理周边可燃杂物,拆除建筑垃圾规范清运、杜绝乱堆乱放。同步做好现场群众疏导、交通疏导,规范机械操作流程,全过程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坚决杜绝拆除、施工期间坠落、火灾、磕碰等次生安全事故。
(六)加强宣传引导。依托短视频、公众号等载体,策划推出隐患整改须知、消防安全知识科普、正反典型案例通报等系列宣传内容,在全社会形成合力、营造正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防止不实信息传播、负面信息发酵。
晋江市灵源街道党政办 2026年9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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