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灵源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的通知
时间:2026-09-10 16:12 浏览量:

     

     

     

     

     

     

    晋政灵〔2026〕47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

    灵源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的通知

     

    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街道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晋江市关于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街道应急管理体系,高效科学处置安全生产类和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经研究,决定成立灵源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站      长:尤国辉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站长:蔡燕双  党工委副书记

    副  站  长:陈苍泽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颜连江  办事处副主任(科技)

    刘少华  综合执法队队长

    周超鹏  晋江市北环路消防救援站站长

    成      员:吴东旭、王文默、王升侨、林志辉

    二、机构设置

    下设一办五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

    主    任:蔡燕双

    副 主 任:陈苍泽

    成    员:吴东旭、邱国立、陈丹妮、郑秋萍

    工作职责:负责基层应急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考核;负责与上级指挥部衔接联络;制定街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体预案;履行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应急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系统数据上报等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

    组    长:蔡燕双

    副 组 长:陈苍泽

    成    员:吴东旭、邱国立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组织开展辖区企业隐患排查与整治;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负责工矿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宣传教育。

    (三)消防安全工作组

    组    长:蔡燕双

    副 组 长:陈苍泽、周超鹏

    成    员:吴东旭、林志辉、陈丹妮

    工作职责:负责制订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辖区工贸企业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社区微型消防站工作;督促辖区单位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与演练。

    (四)防汛抗旱工作组

    组    长:陈苍泽

    副 组 长:颜连江

    成    员:吴东旭、王文默、郑秋萍、何经明

    工作职责:负责全街道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做好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及人员转移;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完成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森林防灭火工作组

    组    长:陈苍泽

    副 组 长:颜连江

    成    员:吴东旭、王文默、郑秋萍、何经明

    工作职责:负责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负责防灭火设备维护管理;向市级森防指报送信息。

    (六)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组

    组    长:刘少华

    成    员:吴东旭、王升侨、翁煜晗

    工作职责:承担法律法规赋予街道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职能,配合上级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三、工作职责

    灵源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和晋江市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社区及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并组织演练;协调消防、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及救灾物资保障工作;承担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附件:灵源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职责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详细分工参照《灵源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职责》第十九条关于职能部门分工的表述,涉及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职责由对应科室承担。)

     

     

     

    附件

     

    灵源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职责

     

    灵源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和晋江市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街道各社区及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牵头组织编制街道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工矿(不含煤矿)、商贸、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含沿街店面、小作坊)的安全生产巡查和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街道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的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四)按要求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街道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森林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社区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物业小区志愿消防队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动辖区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

    (八)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落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承担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协调、督促“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各级下达和街道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社区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街道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应急管理科普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十六)承担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街道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应加强、优化、统筹我街道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街道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十九)其他有关职责分工。

    1.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1)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牵头组织编制街道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指导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街道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街道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2)街道相关科室(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3)街道河长办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4)街道社区发展办乡村振兴岗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根据森林火灾防护标准,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5)必要时,街道相关部门可以提请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以街道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1)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根据街道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街道救灾物资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2)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提出街道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街道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街道相关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

     

     

     

     

     

     

     

     

     

     

     

     

     

     

     

     

     

     

      晋江市灵源街道党政办                     2026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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