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时间:2025-02-27 09:17 浏览量:

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有关规定,我局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以市应急管理局名义发布的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公布如下: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详见附件1);

  二、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2)。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1.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

 附件1

  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晋应急〔2021〕42号

2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自由裁量权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晋应急〔2021〕62号

3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

晋应急〔2021〕94号

4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通知

晋应急〔2023〕34号

5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晋应急〔2023〕29号

6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的通知

晋应急规〔2024〕1号

7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晋应急〔2024〕16号

8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晋江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应急规〔2024〕2号

  

附件2

  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

晋应急〔2022〕69号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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