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岭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梅岭街道消防宣传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网格、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梅岭街道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梅岭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
2024年度梅岭街道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2024年11月9日是第33个全国消防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部署,为扩大活动影响,结合街道实际,定于11月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切实筑牢消防安全的人民防线。
二、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消防安全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等学习活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强大动力。深入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组织观看国家消防救援局编发的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发动单位员工参与“消防安全大家谈”、“消防公益说”等活动。
(二)消防技能培训演练。宣传月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其中,社会事务办(卫健岗)、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科)要按时组织人员参加国家消防救援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开展的消防安全系列培训工作(时间待定)。
(三)问题隐患排查曝光。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自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时,如有发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可报街道消安委办,由街道消安委办上报市消安委,由市消安委统一组织媒体进行曝光。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科)、团工委要充分发动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的公益活动。
(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依法落实消防宣传职责,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五个一”活动:安排各类学校上一堂消防安全课,组织企业职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号召居民家庭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动员乡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要在户外显示屏、楼宇电视刊播消防宣传标语、海报、视频等。
(五)消防安全参观体验。各社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科)、社区发展办(规划建设岗)、教育中心、社区治理办(应急管理岗)等部门要利用好公共服务资源,推动在科技馆、博物馆、教学培训基地、灾害事故遗址、网红打卡地、电影院等场所,融入消防元素,搭建群众互动学习平台。消防部门要主动为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提供指导服务,帮助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救援站、消防主题公园等场所开放力度,有序安排社会单位、人民群众参观体验。
请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消防宣传月活动清单逐项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图片、视频资料,并于11月30日前报街道消安委办(安办)。此次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24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评的内容。
相关消防安全宣传宣传标语、海报、视频可自行从百度网盘下载(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9OaV8xF0eGOhVEnjeXQRg?pwd=8pmp 提取码: 8pmp )。
附件:2024年消防宣传月活动清单
附件
2024年消防宣传月活动清单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深入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 |
11月1日-30日 |
各社区、各网格,各有关单位 |
2 |
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
11月1日-30日 |
各社区、各网格,各有关单位 |
3 |
召开“城中村”、“九小场所”治理现场会 |
11月中旬 |
市消安委办 |
4 |
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
11月1日-30日 |
各社区、各网格,各有关单位 |
5 |
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不少于1次 |
11月1日-30日 |
各社区、各网格,各有关单位 |
6 |
参加国家消防救援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开展的消防安全系列培训工作 |
11月1日-30日 |
社会事务办(卫健岗)、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科) |
7 |
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
11月1日-30日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科)、团工委 |
8 |
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 |
11月1日-30日 |
各社区、各网格,各有关单位 |
9 |
搭建群众互动学习平台 |
11月1日-30日 |
各社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服务科)、社区发展办(规划建设岗)、教育中心、社区治理办(应急管理岗) |
抄送:街道领导干部。 |
梅岭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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