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灶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
时间:2023-11-17 09:11 浏览量:
      

     

     

    晋磁政〔2023176

     

     

    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工作片区,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和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各工作片区、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及省、泉州市、晋江市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全面压紧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镇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对全镇目标任务及个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下达,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控制指标体系,把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单位和企业,推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聚焦重点,增强工作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深入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形势,及时梳理总结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短板,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切实抓好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加强指导服务和精准执法,切实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安全风险防范;要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提升巩固提高、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巩固提升、和谐共治执法年“三大专项”为抓手,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改善安全条件,切实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格抓好安全生产考核、督查、督导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隐患问题“见底清零”;要严格镇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赋权执法,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执法威慑力,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

    三、综合考核,严格奖惩措施。要综合运用督导检查、考核奖惩、约谈提醒、警示通报、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督促落实。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考核结果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事故多发或年度主要指标突破控制目标的取消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对因履职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镇安委会将于年底组织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督查考评,对目标责任制考评不合格的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磁灶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

    20231117


    磁灶镇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目标责任

     

    一、共性工作目标

    (一)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和省、泉州市、晋江市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制订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各村(居)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镇机关有关部门、镇直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通知》(晋委办发〔202210号),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条逐项细化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追责有据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2.强化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开展“八个一”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段和重要节假日,精心组织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持续开展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企宣讲”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风险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正反面宣传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宣传,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定期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工作,在2022年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基础上,全面优化升级安全生产检查清单、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中等企业和小微企业达标细则、网格员检查导则等四项规范;持续深化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千百千”工程,按“千百千”着力培育打造一批精品企业、标杆企业和示范车间(班组、岗位),积极组织开展辖区、行业或者跨辖区、跨行业现场观摩学习,促进各行业领域典型示范引领提质增效;推进信息化、标准化“两化”有机融合,通过信息化系统进一步优化升级“33456”工作法,建立“一企一档”,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推动标准化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切实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力打造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2.0版本。

    4.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66条、泉州市75条和我市73条具体措施,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易发生事故环节,全面摸清、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强化帮扶指导和监管执法,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全面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隐患和风险,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5.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加强对所辖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红黑名单”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强化举报奖励,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自觉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6.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持续深入抓好水利设施、房屋安全、群租房、物流园区、工矿商贸、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涉氯企业、轻工企业、纺织企业、机械企业、建材企业、藤铁工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长输管道、建筑垃圾消纳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确保纳入2023年省委、省政府和泉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持续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

    7.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办发〔202049号)巩固深化拓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效。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深化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领域、老旧装置、危化品储存经营安全风险管控。提升素质技能水平。持续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持续推动完善化工安全实训基地和危化品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完成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任务。

    8.抓好烟花爆竹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不落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等问题,对存在“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库房用途)、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经营单位。

    9.推行重大问题挂钩整治。按期完成纳入2023年度晋江市级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库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整治工作,推动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有效整改、重大风险有效管控,确保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整改验收工作。持续推进重大危险源督长制。

    10.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执法处罚,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列入年度执法计划重点监管企业的执法监察覆盖率达到100%,执法监察复查率达到100%,确保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达到100%。加密行刑衔接,加大对危险作业行为刑事责任的追究力度,增强执法震慑力。健全完善典型执法案例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报送典型执法案例,确保典型执法案例报送率、合格率100%。强化事故调查处理,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评估等各项工作。

    11.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充实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引进力度,鼓励企业聘请专家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社会化服务经费保障,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要求,全面推动项目实施落地。

    12.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泉州市、晋江市关于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的部署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坚决杜绝“不培训、假培训”现象,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推动培训考核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13.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要求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包括总体、专项、部门应急预案等),健全“预案库”,进一步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充实完善“专家库”“队伍库”,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突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舆情监测和预警,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14.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建立规范化信息报告机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流程,构建规范、统一、高效的信息报告体系。

    15.全面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切实保障已建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设施的全年平均在线率在85%以上;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及时完成场所问题整改;镇政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场次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

    16.全面压降各项事故指标。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力争有所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并依法依规公布调查结果。调查中发现存在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或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现象的,依法依规严肃开展追责问责。

    (二)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目标

    1.火灾防控目标。遏制死亡3人(含)以上较大火灾的发生,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不发生“三合一”场所亡人火灾。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或有较大影响的火灾。

    2.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贯彻落实泉州市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坚决防范重大火灾风险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委办发〔20233号)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职责清单,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带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下达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开展消防工作考核,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会,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或专题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分析研判火灾形势,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政府领导干部至少开展1次分管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调研检查。充分发挥消安委统筹协调指导作用,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消安委会议,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培养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明白人”,将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评估、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文明社区考评内容,并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

    3.强化部门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组织研究本行业领域消防工作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和应急预案,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组织实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行业系统内积极推行“消防安全管家”年度聘任制,发挥好首批消防领域专家参与和帮带作用,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继续将消防安全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巩固提升行动,总结前期经验成效、查摆短板不足。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源头管控,实现整体改造提升。推广应用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年内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至少组织1次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网站、宣传栏、显示屏等媒介定期发布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以及防灭火和疏散逃生常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范意识。所属单位(场所)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严控亡人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4.组织开展隐患整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紧盯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五类场所和八类重点问题,强力整治督改隐患。组建专家团队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体检式”检查,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持续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等重点工作,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安全大检查等专项治理成果,持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突出居住10人(含)以上自建房治理,建立清单台账,居民住宅区100%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聚焦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城中村、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区域整治和弱势群体帮扶,发动基层消防力量开展巡查检查和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小火亡人”。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按期落实整改验收。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低收入群体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气线路改造。加强“园中园”“厂中厂”“一厂多租”消防风险隐患治理,研究出台租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加强基层消防治理。出台基层消防工作考核评价和激励办法,加强业务培训和帮扶指导,提升基层消防工作能力。实体化运作消防工作站,落实配置消防专职人员,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事业编制人员培训。实体化运行专职防火队,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推进“防消宣”一体化工作走深走实全面运行网格化平台消防模块,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定性定量制定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员管理制度,安办、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基层力量开展以落实“5+3”必查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类建立底数台账。公安派出所按照《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协助火灾事故调查和相关行政处罚(含行政拘留)等工作职责。结合流动人口管理,加强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

    6.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新建5个市政消火栓,继续推广独立式智能预警装置,在册的独居留守老人、低保特困老人、残疾人智能预警装置安装率达80%

    7.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攻坚行动要求,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普法教育、科普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范畴;完成“十四五”规划提升全民消防素质目标任务,重点帮扶指导100%的“特困户”、孤寡独居老人开展家庭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提示。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新闻、广播、电视、广电网络和移动通信等单位加强经常性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隐患曝光。利用火灾现场宣讲、集中约谈、会议通报等形式,强化火灾警示教育。

    二、个性工作目标

    (一)镇有关部门(单位)个性目标

    1.镇文体服务科

    1)督促指导所辖体育场馆、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督促指导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职责组织对无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打击和取缔工作。

    3)负责加强体育类场馆等公共体育设施以及大型体育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继续将消防安全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巩固提升,开展体育类场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打造一批本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标杆单位,规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运行。

    4)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网吧、公共文化场所“三合一”整治合格率100%,不发生亡人责任事故。有效监督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的行为。

    5)督促指导所辖行业、领域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6)督促指导等级旅游民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职责组织对无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打击和取缔工作。

    7)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等消防安全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8)会同有关部门对文旅行业消防安全实行综合治理,指导地方政府部门加强对旅行社企业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协调配合景区主管部门,开展A级旅游景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

    9)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将消防安全列入文物保护工作重要内容,督促指导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文物建筑、革命文物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对火灾事故加强执法督查。

    10)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内容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推动消防文化事业创新发展,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文化下乡活动。

    11)指导、督促文化娱乐场所、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单位和所属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在场所适当位置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示

    2.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统战(民宗)岗

    1)负责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的消防安全管理;

    2)将消防安全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巩固提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打造一批本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标杆单位,规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运行。

    3.镇教育中心

    1)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推动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无证无照幼儿园的打击和取缔工作。

    3)督促指导学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提升巩固提高工作。

    4)督促相关学校做好地震预警终端正常运行,确保全年平均在线率在85%以上。

    5)督促学校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进行督导考核。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培训内容。推进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进课程、进教材实现全覆盖,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不少于4课时。

    4.镇企业发展服务科

    1)加强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设施保护和民爆器材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在民爆器材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化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基础。

    2)指导、督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消防安全管理。

    3)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4)督促指导所辖行业、领域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5)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6)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5、磁灶公安派出所

    1)工作中注意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并及时移送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对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案件及时受理、迅速侦办。

    2)会同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主管部门查处非法生产、经营民爆物品活动。

    3)协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按职责履行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依法依规推行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控。

    4)结合流动人口管理,加强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各派出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和《公安部关于印发《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208号)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涉及消防的16类行政案件(含行政拘留)

    5)贯彻落实《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火灾调查协作办法〉的通知》(泉消〔2021175号),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办理消防救援机构移送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灭火和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涉灾涉消舆情的监测、引导和管控工作。

    6、镇社会事务办

    1)督促指导养老福利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提升巩固提高工作。

    2)督促指导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社会救助、殡葬老年人照料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落实行业消防安全职责。

    3)将消防安全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巩固提升,出台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或意见,开展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场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打造一批本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标杆单位,规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运行。

    4)在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按照职责分工为在册的农村“老弱病残”特殊群体安装独立式智能预警装置。指导、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智慧用电安全建设。

    5)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协助完成户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消防安全提升改造。

    6)指导各类福利机构、养老院、救助站等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和灭火疏散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责任人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全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推进相关从业人员普遍掌握“一懂三会”

    7.镇司法所

    1)指导督促司法行政系统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

    2)推动加强对赋权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行使消防行政执法等工作的法律指导。

    8.镇国土资源所

    1)无证非法采矿关闭率达100%

    2)对非法盗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数额取证及查处率达100%,不发生非法采矿较大事故。

    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要求;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治理;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我市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4)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结合“平安农村”创建、村庄整治、城镇改造等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同步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乡镇、农村消防力量和消防器材配置点、消防水源等设施。

    5)指导将公共消防安全纳入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强制性内容。根据职责分工,配合消防部门对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9.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

    1)加强受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督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

    2)加强房屋安全、建筑市场监管与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开展房屋安全和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目标管理、诚信管理、工伤保险、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在建筑施工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5)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组织制定工程建设规范以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

    6)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

    7)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四个必改”内容,按计划改造提升一批老旧小区的消防安全条件。按职责履行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管理责任。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积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10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8)持续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推行高层建筑“楼长”制,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并落实金属夹芯板房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10.磁灶交警中队

    1)加强“两客一”“重点”,涉公路目的桥梁隧道、事故多发路段、铁路道口、临江临水临崖道路等安全隐患治理,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继续加大公路、站场等交通运输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开展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

    2)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要求,落实各部门、各企业和单位的责任,严把运输企业准入关

    3)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事故黑点整改率达100%。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达100%。列入病危桥改造计划完成率达100%

    4)加强客货运企业、驾校安全管理和驾驶员安全教育防范营运车辆事故。

    5)全市客运车辆道路运输事故死亡人数力争有所下降

    杜绝公路基础建设施工事故和内河交通事故。

    6)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确保完成纳入202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目标任务。

    7)加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有所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杜绝重大事故

    8)完成各级为民办实事项目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任务。

    9)在交通运输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1.镇农业农村发展科

    1)督促指导林业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防治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监管职责范围内有森林风景区(点)和其他涉林管理单位及个人开展防火宣传、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12.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岗

    1)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督促相关医院做好地震预警终端正常运行,确保全年平均在线率在85%以上。

    4)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负责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5)组织分析评估医养结合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13.镇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岗

    1)督促指导所辖行业、领域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发生亡人事故。

    3)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4)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事故信息通报机制,做好事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

    5)持续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按职责履行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

    6)全镇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比上一年度有所下降。

    7)督促指导辖区各部门单位开展“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8)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

    9)组织开展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10)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筑、城中村、“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场所或区域排查整治。

    14.磁灶市场监管所

    1)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整治率达100%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率隐患排查检查整治率达95%以上。

    3)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4)对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镇应急管理岗联合执法,强化信息互通、线索互报,依法查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5)负责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在推动落实特种设备产品及使用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积极推广应用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的新材料和新技术。

    6)负责指导督促药品(仅零售环节)、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合做好餐饮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7)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加强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依法查处伪劣电气产品,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

    15.镇综合执法队

    1)牵头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等各方主体的燃气违法行为。

    2)组织实施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监管工作。

    3)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规划、布局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建审验收率达100%。符合规划、布局要求的液化气经营网点验收取证率达100%

    4)配合排查整治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指设置在建筑之间影响消防车通行或设置在建筑外墙封闭门窗影响灭火逃生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清理。

    5)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并落实金属夹芯板房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16.磁灶供电所

    1)全镇不发生负有责任的大面停电事故;不发生供电公司负责的因电力设施外部安全隐患造成的死亡事故、重大财产损失、电网事故;重大电力设施外部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电力设施外部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达98%以上。

    2)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协助完成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消防安全提升改造。配合开展老旧住宅“表下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居民住宅楼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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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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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江市磁灶镇人民政府                202311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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