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强化城市规划、提高我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晋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基础上,结合晋江市实际情况我局起草制了定《晋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经多轮征求研究讨论,并征询相关相关部门意见,现形成《晋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4年1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邮寄。
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晋江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管理科,联系电话:0595-82001556。
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附件:晋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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