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布
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例行清理结果的通告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派驻执法中队: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以原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和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名义制发的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例行清理,并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详见附件1);
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详见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失效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生效日期 |
清理情况 |
|
1 |
晋城管﹝2021﹞90号 |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晋江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规定》《晋江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1年10月8日 |
继续有效 |
|
2 |
晋城执﹝2024﹞4号 |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液化石油气气瓶实行自有产权制度的通告 |
2024年1月11日 |
继续有效 |
|
3 |
晋城执﹝2024﹞21号 |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晋江市停车场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2024年3月22日 |
继续有效 |
|
4 |
晋城执﹝2025﹞94号 |
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规范全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车企备案的通知 |
2025年10月23日 |
继续有效 |
|
5 |
晋城执﹝2025﹞95号 |
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晋江市中心市区共享电动自行车监督管理考核细则》 的通知 |
2025年10月24日 |
继续有效 |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失效日期 |
|
1 |
晋城管﹝2020﹞7号 |
关于印发《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夜市大排档日常管理规范》的通知 |
2025年1月13日 |
|
2 |
晋城管﹝2020﹞88号 |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晋江市环卫行业诚信“红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
2025年6月16日 |
|
3 |
晋城管﹝2021﹞106号 |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通知 |
2024年1月28日 |
|
4 |
晋城管﹝2021﹞109号 |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全市共享电单车车企备案的通知 |
2025年10月22日 |
|
5 |
晋城管﹝2022﹞2号 |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晋江市中心市区共享电单车监督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 |
2025年10月23日 |
|
6 |
晋城管﹝2022﹞103号 |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晋江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准入退出细则(试行)》的通知 |
2025年10月22日 |
|
7 |
晋城管﹝2023﹞24号 |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晋江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3版(试行)》的通知 |
2024年7月18日 |
|
8 |
晋城管﹝2023﹞31号 |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晋江市中心市区共享电单车监督管理考核细则(修订版)》的通知 |
2025年10月23日 |
|
9 |
晋城管﹝2023﹞62号 |
晋江市城市管理局等9部门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
2025年12月31日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晋江政务
闽政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