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镇(街道)财政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有关规定,对2024年12月31日前以市财政局名义单独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由市财政局牵头与其他机关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6件进行清理。清理确定保留(继续有效)的6件,需要修改的0件,废止的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晋江市财政局
2026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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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截止有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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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江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晋财[2020]197号 |
与上级文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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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江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晋江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 |
晋财[2020]2号 |
与上级文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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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的通知》 |
晋财[2021]145号 |
与上级文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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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晋江市财政局 晋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
晋财[2021]203号 |
与上级文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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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晋江市财政局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晋江市人民法院 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晋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的通知》 |
晋财[2023]64号 |
2028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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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晋江市财政局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晋江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晋财〔2023〕163号 |
2027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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