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例行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3-12-04 11:30 浏览量:

局各科室: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截止20221231日前以市农业农村局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如下: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见附件1)。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将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1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晋江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晋农〔2020〕235号

2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等6个部门关于印发《晋江市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农〔202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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