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社保退休申请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十五年及以上的,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概述
根据《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业务经办标准》等有关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并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十五年及以上的,可申请办理正常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申请对象
目前正常退休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前的岗位确定,其中,女干部退休前在工人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0周岁退休;女工人退休前在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5周岁退休。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农民合同制职工中的女性参保人员,按年满55周岁退休。
享受待遇
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申请说明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或者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如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申请材料
根据《福建省社会劳动保险业务经办标准》等有关规定,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须提交的表格:《福建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正常退休3份)、《公式回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双面复印)、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
3、个人档案(原件)、入职材料(如招工登记表、转正定级表、毕业分配表等)、离职材料(如离职批文、解除劳动关系书等)、养老保险基金手册(原件)、政策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原件)及相关资料。无法提供档案原件的,可提供档案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
4、企业女职工申请50周岁办理退休,必须是一线工人,须提供:《岗位说明》或《承诺书》,户口簿复印件(须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
5、部队退伍人员还须提供:应征入伍登记表复印件、退伍登记表复印件
提示
1、以上材料如无备注说明份数,均只需提交1份;
2、相关表格及复印件须按要求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申请地址
晋江市世纪大道333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B12-16号窗口
咨询方式
0595-82012333
其他说明
退休后,养老金将按月发放到社会保障卡。
常见问题
达到退休年龄了,但累计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可以继续缴费直至满15年再办理退休,或转移至农保一次性补足15年后按农保标准退休,或办理退保(退保后将无法领取职工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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