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
时间:2024-02-21 15:36 浏览量: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我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活动,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工作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人:张小红;电话:0595-85653620)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财务及党建、人事等工作。负责局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文秘、会务、信息、效能、保密、档案、政务公开、行政后勤、计划生育和自动化工作;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宣传工作。拟定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市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党组和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优抚褒扬科)(负责人:吴圳宁;电话:0595-85689384)

    承担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和稳定工作;承担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承办烈士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烈士纪念活动;负责因战因公致残的退役军人、人民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伤残人员的残疾等级评定;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负责联系指导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中心工作。

    (三)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负责人:王懿心;电话:0595-85693562)

    承担营级及以下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年度安置任务;负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转干部家属随调随迁安置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年度退役士兵接收报到等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全市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负责全市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军休所工作。

    (四)双拥共建科(负责人:黄志刚;电话:0595-85681414)

    承担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贯彻双拥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办理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双拥主任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和工作协调;负责全市双拥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督查和调研工作;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和军民共建工作。动员、组织各镇(街道)、各部门、社会各界与驻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收集掌握各镇(街道)、各部门、军队和武警系统的双拥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直属事业单位(3个)

    1.晋江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负责人:陈火炮;电话:0595-85679394)

    负责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发放;负责落实军休干部医疗、交通、探亲等待遇,帮助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落实优抚待遇;协助做好军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医疗保健知识普及活动,引导军休干部科学保健、健康养生;组织开展适宜军休干部的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和鼓励军休干部参与社会文化活动;定期了解军休干部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帮助;协助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落实遗属待遇。

    2.晋江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吴圳宁;电话:0595-85658311)

    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和档案移交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受理、转办、交办、回访等工作。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的帮扶援助平台等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相关业务;完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晋江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负责人:吴育生;电话:0595-85790300)

    负责宣传贯彻《烈士褒扬条例》及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开展褒扬纪念先烈活动及相关社会服务;承担烈士纪念设施维护与环境美化;负责烈士骨灰安葬保存及遗物、史料陈列;负责管理维护好烈士纪念馆展陈和各种档案实物、文字资料、图片;承担革命史料搜集、整理等。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冬令时)

    四、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福达路6号

    2.联系电话:0595-85653620

    3.传真号码:0595-85682811

    五、单位负责人

    陈金尚 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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