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
时间:2021-12-04 10:05 浏览量: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园林绿化和林业、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标准,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共同编制本市绿地系统规划,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与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配合城市园林绿化和林业、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并贯彻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地、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指导、监督造林绿化及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工作,承担全市花卉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城市园林绿化(含所属公园)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贯彻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

      (八)指导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安全生产。

      (十)监督管理林业和城市园林绿化(含所属公园)资金和相应的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城市园林绿化(含所属公园)预算内投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科技和教育工作,管理林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林业地方标准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全市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十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景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审查和管理;负责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管理。

      (十四)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吴栋梁,联系电话:0595-85609677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信息、安全、信访和效能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出入境管理、职工教育以及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二)计财科

      负责人:林燕瑜,联系电话:0595-82005511

      负责机关行政经费核算与管理;负责局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罚没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申报管辖建设项目资金盘子年度计划;综合管理行业各项资金;负责财务计划、预决算、资金审核、支付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调配、统计、管理,以及设备设施报废更新的审定申报;负责财务审计和财务制度的检查、督促;负责全局经济情况的综合分析;负责管理机关、所属单位职权范围内的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财务收支工作。

      (三)林政资源科

      负责人:张淼鑫,联系电话:0595-85625798

      组织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指导林业法制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工作,承办林业执法监督和听证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林业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林业普法宣传。负责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工作。负责拟订森林、草地保护发展的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价。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省级以上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森林采伐限额,依法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业基层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护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拟订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价。组织监督指导湿地生态修复工作,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组织指导监督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建立与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承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地质遗迹、地质公园、海洋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各相关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依法组织、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及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集中统一行使市级林业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许可职责。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四)生态保护科

      负责人:颜晖艳,联系电话:0595-85609712

      拟订林业和草地发展有关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有关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按权限监督管理市级林业和草地国有资产,以及林业和草地各项资金。依法指导林地、草地和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含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和发展林下经济。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产业发展规划。拟订林竹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林业和草地产业布局和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承担林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工作。负责拟订国土绿化、造林绿化、草地保护规划,负责林业和草地及其重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和草原的培育。指导国家储备林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基本建设和发展,协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工作。承担花卉管理工作。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与苗围(含林草种子储备和保障性苗圆)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种质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管理。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全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地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管理林业和草地标准化工作。承担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协调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风景园林科

      负责人:洪鸿钟,联系电话:0595-85637588

      组织、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含所属公园)和风景名胜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划、政策的实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含所属公园)和风景名胜行业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含所属公园)、风景名胜行业管理、设施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含所属公园)、景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审查和管理,实施城市绿线管制、绿色图章管理制度;负责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指导风景名胜区等级申报和管理;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含所属公园)、风景名胜的考评、督查工作。按权限监督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含所属公园)国有资产,以及城市园林绿化(含所属公园)各项资金。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晋江市林业园林规划技术中心

      负责人:蔡海斌,联系电话:0595-88371958

      组织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编制、初审和建设项目的会审、咨询与实施;参与市政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防洪排涝工程、给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城市管理工程,城市道路桥梁工程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和工程的招投标;负责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理工作和竣工验收,审查工程项目的概(预)算、决算。

      (二)晋江市林业资源监测中心(晋江市沿海林业工作站、晋江市安海林业工作站、晋江市磁灶林业工作站)

      负责人:吴琨福,联系电话:0595-85612266

      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古树名木以及生态生益林等森林资源的调查规划、监测建设、评估鉴定和建档等保护管理工作等。

      (三)晋江市林业发展中心

      负责人:谢伟强,联系电话:0595-85605787

      负责全市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治理青山挂白、沿海防护林等林业工程建设的业务指导及组织实施工作等。

      (四)晋江市园林中心

      负责人:蔡燕丽,联系电话:0595-82021981

      履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晋江市公园中心

      负责人:李智雄,联系电话:0595-82662690

      承担全市公园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园内经营项目的审核与管理。

      四、办公地址

      晋江市青阳新华街180号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00-12:00;15:00-18:00

      冬令时:8:00-12:00;14:30-17:30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85609677

      传真号码:0595-85608558

      七、负责人

      曾伙明  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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