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泉州市委以及晋江市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税政策和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口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镇(街)、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市对镇(街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组织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
(三)负责管理本级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组织本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五)贯彻执行中央的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制定和执行全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财政专户。制定并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依法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按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情况。
(七)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构建绩效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八)牵头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制订国有资本管理规章制度。经市政府授权,履行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依法参与所监管企业的重大决策。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公司制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推动国有企业资本运营;指导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十一)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和监督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
(十三)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债务管理科、税政条法科、行政事业科、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经济建设科、资产管理科、监督评价科、会计管理科和采购管理科(市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等13个科室。
三、办公地址
晋江市青阳街道新华街495号广播电视大楼6-10楼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85681366
传真号码:0595—85681560
五、单位负责人
陈元福 局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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