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办公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新华街182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95-85609677
传真号码:0595-85608558
邮政编码:36220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园林绿化和林业、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标准,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共同编制本市绿地系统规划,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与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配合城市园林绿化和林业、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并贯彻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地、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指导、监督造林绿化及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工作,承担全市花卉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城市园林绿化(含所属公园)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贯彻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
(八)指导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安全生产。
(十)监督管理林业和城市园林绿化(含所属公园)资金和相应的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城市园林绿化(合所属公园)预算内投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科技和教育工作,管理林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林业地方标准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全市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十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景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审查和管理;负责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管理。
(十四)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晋江政务
闽政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