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
水利局
时间:2020-12-17 10:37 浏览量:

    一、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和晋江市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统筹兼顾和保障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按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相关制度,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推动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具体工作,水土保持工作,编制城市供水、给水、节水、中水、排污等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查处涉水行政违法事件,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信息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化、效能、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承担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水文化、群团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水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水务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承担局机关并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局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二)水资源管理科。负责水利政策法规的咨询和普法教育工作;组织起草全市水利规范性文件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制定;负责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咨询和协调工作;负责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指导各经办科室做好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行政许可工作;指导水行政执法;负责镇(街道)间水事纠纷的调处、仲裁等有关协调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水功能区划编制;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发布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及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负责组织、指导、监督供水行业的工作与行业管理。

    (三)规划建设科。负责组织拟定全市水务发展规划,承当全市重大水务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和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市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前期及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负责水务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河长制、湖(库塘)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工作。组织、指导水域、海堤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库、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

    (四)监督管理科。负责监管、指导市级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参与市级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组织或参与市级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市级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或参与水务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指导、协调库区移民工作。

    (五)水土保持科。承担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审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依法征收、管理水土保持补偿费;指导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六)水务管理科。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给水、排水、中水(供水除外),给水、排水、中水(供水除外)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划、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和政策的实施;负责相应工程项目的前期、行业管理,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审核审批给排水许可、给水、排水设施设置;组织指导协调对给水、排水、中水(供水除外)工程项目验收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的收果和管理与给水、排水、中水设施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审查、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负责城镇污水处理、给水、中水(供水除外)等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与管理;实施给水、中水、排水行业建设管理的监察工作;负责给水、排水、中水(供水除外)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负责对管辖行业行政法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管辖行业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给排水管理处、自来水公司、城镇污水处理厂等事企业的工作与行业管理。

    三、办公地址

    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城市展馆4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85690325

    传真号码:0595-85631792

    六、负责人

    蒋东晓 党组书记、局长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