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
审计局
时间:2020-12-17 10:03 浏览量:

      全  称:晋江市审计局

      办公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174号

      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郭培源 

      咨询方式:0595-85681617

      传真号码: 0595-85625011

      一、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和晋江市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和要求,确定全市审计工作重点。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市政府和泉州市审计局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有关单位、下级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委和市政府各单位(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本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本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本级投资和以本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本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市政府有关单位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受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举报分流处理和督办工作,查证核实审计管辖范围内的举报事项,协助配合有关单位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审计局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重要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保密、计生、信访、政务公开、效能建设、财务及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管理和服务退休干部,联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特约审计员;负责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有关审计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审计理论研究和组织实施审计法制宣传教育;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合法性审核工作;审理复核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局机关行政复议、应讼听证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负责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审计项目立项管理、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和开发利用;负责审计结果公告等事项;负责审计业务协调和审计事项整改落实工作。

      (三)经济责任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负责对全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指导、协调和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草案,以及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财政金融审计科。组织审计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承担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组织审计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及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本级地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在晋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并提供审计公证报告;牵头组织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组织对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的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行政事业审计科。组织审计与市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党群组织、社会团体和市政府驻外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含直属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实施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以及“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情况的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企业审计科。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及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中央、省、泉州市驻晋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科)。组织审计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组织实施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检查项目建设进展,以及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等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八)农业农村和社会保障审计科。组织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组织审计市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以及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晋江市审计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协助市审计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助市审计局开展国家及地方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审计;协助市审计局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工作;完成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晋江市乡镇审计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协助市审计局开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国家财政收支事项的审计;协助市审计局开展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涉农资金的审计;协助市审计局开展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或代管机构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协助市审计局开展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协助市审计局开展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等财务收支的审计;完成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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