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和晋江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日常检查工作。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和晋江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地点
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112号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 14:30-17:30(冬令时) 15:00-18:00(夏令时)
四、联系方式
0595-85699461
五、负责人
白春建 党组书记、局长
六、传真号
0595-85699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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